成祖|大明风华里把太子累哭的六次监国,堪称中国历史上的监国典范!(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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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国作为临时代理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的角色,理所当然也应该有其固定的礼仪规范,而正因为是皇帝因故不在朝而临时代理,所以其权力必然也有所限定而不能像皇帝那样一言九鼎。永乐七年(年)二月,明成祖朱棣第一次巡狩北京,也是首次命皇太子监国,事属初创,所以成祖朱棣必然会十分重视,对于太子监国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同时也赋予了太子很大的权力,理庶务,修武备,防居处,严机务,实可谓天下之务皆系之。不仅如此,成祖还任命蹇义、金忠、黄淮、杨士奇等辅赞东宫监国,当时这些人中蹇义为吏部上书,金忠为兵部尚书,黄淮为翰林院侍读,杨士奇为翰林院侍讲,可谓文才武德兼备,他们大多身兼詹事、谕德等东宫官职,有着非常明显的教育和辅导太子的角色功能。与此同时,朱棣还命礼部奏定了皇太子监国事宜,对于皇太子监国的礼仪和相关权限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并且还在永乐十二年和永乐十三年又分别命礼部进一步奏定补充了一些相关礼制和权限规定。在这些仪制规定中,非常分明地分列出哪些属于监国皇太子的仪制和权限,哪些是仍然由皇帝保留的权力范围。虽然军机要务和重要文武官员的任命仍然权归皇帝本人,但是监国太子依然有相当的职权范围,主要表现在:遇叛乱等紧急状况可以调军剿捕;可以任命在京六部、都察院及各监寺之属官,监察御史及六科给事中,除布政使以外的地方官以及除长史之外的王府官员等;一般的考核、复职改用等项常选官员也有太子铨选;还可以命开庭审讯内外文武大小被弹劾官员,有权决放法司问拟死罪以下者。总的来说,监国太子有着在文官选用和司法裁决方面有着非常大的权力。整个永乐年间,朱高炽作为太子行监国事共有六次。这六次监国其因不尽相同,其时也长短各异。第一次监国永乐七年,朱棣北征,监国一年零十个月第二次监国永乐十一年,朱棣北征,监国一年零九个月第三次监国永乐十五年,朱棣北巡(北京),监国三年零七个月第四次监国永乐二十年,朱棣亲征阿鲁台,监国七个月第五次监国永乐二十一年,朱棣亲征阿鲁台,监国五个月第六次监国永乐二十二年,朱棣亲征阿鲁台,监国四个月理天下:用人与行事
 成祖|大明风华里把太子累哭的六次监国,堪称中国历史上的监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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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子朱高炽被立为太子后,从永乐七年(年)二月至永乐二十二年(年)期间曾六度监国。虽然说军机等大事仍驰奏行在,请成祖定夺,但是根据礼部奏定仪制,监国皇太子仍然有很大的权力空间。在用人方面,朱高炽颇有其祖之风,大力招贤纳士,有直接加官者,有命袭职者,有改任调用者,有升官擢用者。虽然频次不一,跨度不同,但这些官员任命对于不管是朱高识本身还是国家大政方针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行事方面,虽只是太子监国,但朱高炽也做到爱民如亲,其行事可以归纳为恤民、便民和利民,在监国期间,朱高炽不仅屡行恤民之政,还与民为便,与此同时还大行利民之事,遣官抚视灾异、命人修葺桥道,事事见载;赦免逋欠钱粮、发仓赈济饥民,比比皆是;总之,用贤才也好,行善政也罢,这些都朱高炽在监国期间施仁政风格的体现。为即将出现的有明一代的“仁宣之治”打下了基础。喜欢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说说自己的意见,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说的不对的也要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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