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道:“既如此,可收拾了同去。”搜出三五千两金银,两仓米谷,三匹好马,器械、衣甲,都叫驮回饮马川。杨林要放火,李应道:“不可!千年香火,慢慢寻道士来兴复。”【杨林放上一把火,把观宇烧作白地。】叫熊胜同自己两个小头目送王媚娘还家,媚娘拜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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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段文字,第一段是杨林、蔡庆救李应出狱时的情节,当时遇到两个巡更人,在陈忱原著中,李应和杨林分别两下除掉了两个人,但是在蔡元放的版本中,两个人却都被杨林杀死,原因就是其中一个巡更人一开始被李应“把那人下颏上一抬,羊撇头倒在地下”,陈忱本意应该是李应这个动作就已经杀死了这个人,就好像现在很多电视剧演的一样,在偷袭的时候将对方脖子一扭,对方就死了是一个道理。而蔡元放应该是认为这么做并没有杀死那个人,只是把他击倒,因此后来那个人又爬了起来,最后被杨林补了一刀杀死,平心而论,蔡元放的这处修改有点画蛇添足,应该是没能领会陈忱所要表达的意思。
第二段是李应等打破龙角冈后,杨林准备把冈上原来被毕丰占据的佑圣观烧掉,在陈忱原本中,被李应阻止了,而在蔡元放修改本中,李应没有阻止,道观被杨林直接烧掉了。其实推究这段的描写,个人认为还是陈忱原本要更好一些,因为在前文中裴宣曾经说道:“五里之外,有座龙角冈,冈上有一佑圣观,香火极盛。”可见这佑圣观本是个正常的道观,只是后来被毕丰占据了才成了贼窝,因此陈忱原本中李应阻止杨林烧掉他是对的,也突出了李应性格中正义的一面,而蔡元放安排杨林一把火烧了,估计是免生后患,但如此一来就显得有些正邪不分了,因此这两处的修改个人觉得都是失败的,并不如陈忱原著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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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情节设计。作为《水浒传》的续书,《水浒后传》在一些方面继承并发展了原有的故事情节。如本回中杨林、裴宣在紫金山杀死赵玉娥、冯百花二人,这个紫金山,在《水浒传》中是提到过的,梁中书当初让杨志押送生辰纲时,杨志曾说:“此去东京,又无水路,都是旱路。经过的是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的去处。”其中二龙山、桃花山、黄泥冈、赤松林在《水浒传》中都发生过故事,而紫金山、伞盖山、白沙坞、野云渡都仅是提了一下名字,所以金圣叹在批水浒的时候在这里说道:“数出八处险害,却是四虚四实,然犹就一部书论之也,若只就一回书论之,则是七虚一实耳。”但在《水浒后传》中,陈忱让原著中“虚”的地名发生了故事,赋予了其新的生命,让大家对紫金山这个地名印象更加深刻,这也是续书中常用的手法之一,《荡寇志》中也曾写过在白沙坞、野云渡等地发生的故事,用的都是同样的写作手法。
【 押送|水浒后传:扑天雕李应缘何排行第一,杨志押送生辰纲早已埋下伏笔?】在情节创作上,《水浒后传》还有一个特色,那就是将小说中的跟多恶人设定成和原著中的恶人有联系,如本回中龙角冈的强盗毕丰,作者说“那毕丰是任原的徒弟,在泰安州嘉会殿上被燕青扑翻,与梁山泊是世仇。”蔡元放称这种创作方法为“借树开花法”,他说:“如要写孙氏弟兄与扈成上登云山,便写一毛豸是毛仲义之子,与山泊旧仇,要借邹润来生事陷害,以逼成之;……不须另起一头,另撰一事,只借前传所有之人之事生来,却又随手了结,文字何等省力!”简单来讲,就是作者直接虚构了《水浒传》原著中一些恶人的关联人员作为《水浒后传》的反面人物,被剩下的梁山好汉除掉,这么设计写起来很省力,不用再设计新的情节加以铺垫,而且用完了就可以直接了结了。当然,这么写确实是省笔之法,但是这种写法其实不适合多用,用个一次两次可以,会让读者联想到原著,产生亲切感,而如果用多了,就会令读者感到太过于巧合,显得不真实,因此降低阅读兴趣。所以这个“借树开花法”在写作中可以运用,但要注意用的“度”,否则就会起到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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