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红山区公安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11月12日13时许,红山区公安分局接江某报警称:其被某矿业公司诈骗人民币三万元。分局指挥中心向刑侦大队、西城派出所派警,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江某与某矿业公司有经济纠纷,却不存在违法行为,与江某报警内容不符,其所报警情系假警。起因是江某(男,35岁)欲与某矿业公司洽谈合作,从辽宁省来到赤峰市,双方合作未能达成,江某要求对方报销其往返路费400元,对方就报销路费给予口头承诺,但未及时将钱给江某,江某遂报假警。
经民警工作,江某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分局已依法给予江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件|红山区公安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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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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