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持刀抢劫后逃亡26年终落网隐姓埋名不敢用身份证
【扬子晚报|持刀抢劫后逃亡26年终落网隐姓埋名不敢用身份证】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王金艳 采访人员 刘浏)“26年里我没有用过一次身份证,这种苟且偷生的日子真不好过。我现在最放心不下我的妻子跟两个儿女。”面对检察官,满头白发的黄某后悔不已。近日,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涉嫌抢劫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扬子晚报|持刀抢劫后逃亡26年终落网隐姓埋名不敢用身份证
今年4月20日晚,在海口市某村子的一出租屋里,民警将正准备休息的黄某摁倒在地,“没想到这一天还是来了。”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黄某的记忆时光穿梭般回到26年前还是小伙子的时候。
1993年11月27日晚,经过商量,黄某和老乡许某兵、唐某、许某奎,携带菜刀、绳、拎包等工具,窜至吴县光福镇某村(2001年,吴县市撤市设立吴中、相城两区,光福镇属现在的吴中区),对一个体杂货商店实施了抢劫,劫得现金和各类香烟。
抢劫案打破了村子的平静。不料,半年后,望亭镇某村(属现在的相城区)的铜老板一家也遭了秧。
1994年2月22日,睡梦中的陈先生被推门声惊醒, “有备而来”的黄某、许某兵、陈某三人径直闯入其家中,用菜刀威胁、殴打陈先生,之后用尼龙绳将其妻子、儿女捆绑,随即在室内翻找财物,共劫得现金18000余元及皮夹克、香烟等物。案发后,陈先生报警。当时的“万元户”算是凤毛麟角,案件轰动一时。
后苏州警方先后抓获许某兵、唐某、许某奎、陈某等人。1995年8月4日,法院以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判处许某兵等人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但囿于当时的刑侦条件,“漏网之鱼”黄某一直在逃。
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一次正义的彰显。经过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的追捕,现年52岁的黄某终于落网。6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报送相城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在1994年案发,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侦查,在许某兵等人宣判时也已确定黄某的身份并对其上网追逃,所以虽然事隔26年,依然应当追究黄某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黄某交代,案发后他逃回了四川老家,有警察找过他,他趁机溜走了。之后他便自称“黄坤”开始了漂泊的人生,他先后在广州、海南等地打零工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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