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吃”出来的犯罪 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

现在部分人仍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念 , 认为吃野生动物可以滋补身体 , 殊不知这种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近日 , 广州增城警方在“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破获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 , 抓获嫌疑人5名 , 缴获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31只 。
8月10日 , 增城警方联合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在进行巡查的过程中 , 发现荔城街开园路一商铺内有一批疑似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经检查清点 , 现场有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31只,其中黄缘闭壳龟22只、三线闭壳龟2只、黄喉拟水龟7只 。民警随即对店主何某(男 , 增城人)控制并带回调查 。经查 , 何某对其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8月11日 , 嫌疑人何某因涉嫌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警方后续调查发现 , 何某曾非法向4人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8月12日 , 增城警方兵分多路、乘胜追击 , 将邓某、廖某、江某、梁某等4名涉嫌非法购买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嫌疑人抓捕归案 。
法律已经明令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但因迷信吃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 , 4名嫌疑人分别先后向何某购买了受国家保护的龟类 , 烹煮后与家人朋友食用 。这种“食疗养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 而且野生动物没有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过程 , 一旦身上带有细菌、病毒 , 对人体更是百害无一利 。
目前 , 警方已对4名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
【动物|“吃”出来的犯罪 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警方提醒:根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所有列入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 , 都是不能随便买卖的 , 即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属于违法犯罪 。同时 ,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 , 保障食品安全 , 维护身体健康 , 请勿食用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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