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 江西:救护车闯红灯撞三轮车致1死 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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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鹰潭11月9日消息(采访人员王一凡 通讯员吴永勤 徐雄)11月7日下午3点半左右 , 在江西鹰潭市麒麟中大道与太清路交叉路口 , 发生一起救护车与三轮车相撞事故 , 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员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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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 江西:救护车闯红灯撞三轮车致1死 责任谁承担?】事故发生时 , 停在路口等红灯的一辆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 , 完整地记录了事发过程 。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 , 救护车是在快速通过交叉路口时 , 事故瞬间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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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 , 采访人员联系鹰潭市公安局了解到 , 120救护车虽然鸣着警笛 , 但确实是闯红灯通过路口的 。 而另一辆三轮车属于正常 行驶 , 三轮车速度快 , 救护车速度也很快 。 这辆救护车是从贵溪市第二医院赶到鹰潭市人民医院的 , 目前120驾驶员已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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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采访人员又联系上鹰潭市人民医院 , 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120救护车上的病人是一名90多岁的急性胆囊炎病危患者 ,当时是急需送到医院救治 。 事故发生后 , 他们从医院派出救护车先将三轮车车主紧急转移到医院 , 紧接着再去接救护车上的病危 患者时 , 救护车已经自行开到了医院 。 目前 , 病危老人整体情况还好 , 但医院表示三轮车主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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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事故 , 责任到底该谁来承担?鹰潭市公安局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 , 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 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 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 的限制 ,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 , 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 不享 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 这起事故的发生 , 显然救护车没有做到确保安全这一大前提 。 鹰潭交警支队也表示他们将会依法 依规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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