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百姓“扫”出一方安宁( 二 )


经查 , 2011年以来 , 犯罪嫌疑人李某宇等人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 长期盘踞在张店区及周边区域 , 多次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 。 李某宇组织、指挥、指使、安排组织成员或亲自参与 , 共实施28起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寻衅滋事21起 , 故意伤害6起 , 敲诈勒索1起) , 致1人轻伤 , 其他多人受伤 , 造成经济损失278万余元 。 李某宇等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称霸一方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性质恶劣 , 在张店区及周边区域形造成重大影响 。
案件告破后 , 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 “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 。 要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 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 , 更需要最大限度的发动群众 , 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线索 。 ”高青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刚在县电视台向社会通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 , 进一步营造严打声势 。 同时 , 高青县公安局还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5万份 , 发放至全县每一户家庭 。 利用商场、银行等LED屏滚动播放、喷涂标语、宣传车广播等方式强化宣传 , 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 全方位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018年9月 , 将犯罪集团成员吴某圣、孟某良、朱某超、王某帅 , 以敲诈勒索罪名移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目前 , 高青县人民法院以犯罪集团定性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
2019年1月 , 将集团成员纪某、索某杨、纪某杰、张某波、张某、纪某猛等人 , 以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移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目前 , 高青县人民法院以犯罪集团定性将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
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百姓“扫”出一方安宁
本文插图

2019年1月 , 将犯罪嫌疑人阮某、于某宁、崔某、翟某强、王某宁、张某超、帅某学、信某霞等8人 , 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移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目前 , 高青县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 。
为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 高青县公安局突出“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 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 , 加大工作力度 , 强化工作措施 ,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 这些重大案件的侦办 , 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 , 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 , 专项斗争给人民群众安心、舒心生产生活带来的“红利”逐步显现 。
高青县公安局扫黑办民警介绍 , 对接收、摸排的各类线索深挖细查 , 穷尽各种技术手段 , 力争在线索核查上实现新突破 。 对中央督办和省、市督办的所有案件线索全部建立台账 , 利用好线索管理平台 , 加强调度 , 明确核查时限 , 及时回应举报群众 , 对实名举报的逐一反馈 , 积极回应社会期待 , 充分彰显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的担当精神 。
“看到警察破了那么多案子 , 抓了这么多坏人 , 感觉很舒心、很踏实、很满意 。 普通百姓的生活环境更素净、更安全了 。 ”眼见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 高青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不断提升 。
高青县公安局将继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不懈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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