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两名“非访”,缺乏让人信服的理由

山东威海乳山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乳山发布”10月25日通报 , 日前 , 乳山市公安局依法打击处理2名“非访”人员 , 将涉嫌寻衅滋事的段某、宋某启依法行政拘留 。拘留两名“非访”,缺乏让人信服的理由
通报称 , 段某与宋某启 , 多次到济南、北京越级走访 。 被公安机关训诫后 , 段某不思悔改 , 2020年9月 , 两人前后再次到北京越级走访 。 9月15日 , 乳山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分别给予段某与宋某启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拘留两名“非访”,缺乏让人信服的理由
通报没有说明此二人上访的原因是什么 , 为什么要上访?此前他们在本地是否无理访?本地解决不了 , 又不能到上级去信访 , 那岂不是永远没结果了吗?“乳山发布”的通报又称 , 上述案例中的段某、宋某启二人 , 没有按照国家允许的信访程序和规定正常上访 , 而是肆意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 , 损害社会治安秩序 ,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其必将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但通报对段某、宋某启二人 , 到底如何“肆意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 , 损害社会治安秩序” 却只字未提 。假如段某与宋某启 , 多次到济南、北京越级上访 。 到底违不违法呢?我国公民的信访权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 。 上访是《信访条例》允许的信访形式之一 , 是受《信访条例》保护的合法行为 。 《信访条例》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 , 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 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 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如果这俩人不是吃饱了撑着 , 其诉求合理 , 依法在山东三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 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处理 , 才不得不到上一级政府所在地北京反映 , 请求中央予以关注予以解决 。 根据上述规定 , 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 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及信访机关 , 有义务接待来访人员、倾听并解决反映的问题 , 如不属本部门解决的问题 , 可以告知或转给有关部门 , 不能认为他们上访就是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或者公共秩序 , 更与寻衅滋事无关 。 因而 , 此二人进京上访反映相关问题 , 并不违法 。当然 , 公众对此事件的一些内情并不了解 , 如果此二人进京上访过程中确有具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相关单位秩序的行为 , 应另当别论 。但有必要指出的还有 , 当地公安机关在拘留两名“非访”人员的程序是否合法 , “乳山发布”也语焉不详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 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 , 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 , 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 , 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该款规定的移送管辖必须是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和适宜管辖地公安机关之间的执法移送 , 不是其他任何单位和公安机关的移送 。由此可知 , 乳山市公安局要行使发生在北京的违法行为的案件的管辖权 , 也是北京公安机关移送而来的管辖权 , 也应该首先由北京的公安机关先行处理为前置条件 , 然后再由北京的公安机关移送乳山市公安局 , 没有北京的公安机关先行处理 , 如果乳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本案就明显存在程序错误 。 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上访人员的规定也有相应要求:各地方没有北京市案发地派出所移交地方处罚的移交手续的 , 就无权进行任何处理 。因此 , 如果乳山市公安局对段某、宋某启依法行政拘留 , 事先确有相关移交手续 , 就很有必要在通报中予以说明 , 否则 , 很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解:段某与宋某启到北京越级走访 , 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不认为他们违法 , 乳山警方又凭什么拘留他们?山东威海乳山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乳山发布”10月25日通报还称:家有家规 , 国有国法 。 没有规矩 , 不成方圆 。 国家不是不允许上访反映问题 , 而是应逐级反映 , 依法信访 。 不遵守国家信访秩序 , 采取蓄意的、过激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方式 , 集体访、中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 让社会更有秩序 , 让法制、公平、公正的阳光普照神州大地 。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 , 也必须依法解决 , 按章办事 。 对违反国法和规章制度的不合理诉求 , 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给予解决办理 。上述这段话说的确实很在理 。 但只强调要求信访人怎么做似乎不够全面 。 现有的《信访条例》笔者还真细读过 , 可谓近乎完美 。 笔者认为 , 无论是政府还是信访人 , 都要对信访制度予以尊重 。 条例不仅规定了“规范”信访行为的相关条款 , 也对接访方的权责予以细化 , 并赋予了各级信访机构的调查、直接移交和督办权 。 如果地方政府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 带着责任和感情接待好上访群众 , 做到不推诿、不敷衍 , 确保把上访人的诉求搞清楚、把相关法规政策讲清楚、把该不该解决和如何解决说清楚 。 不仅重复信访这种现象会大大减少 , 甚至京访的浩浩荡荡大军估计也会立即成为昨日黄花 。 如某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规定 , 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 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 。 说的很动听 , 但笔者所接触到的实际情况大多是 , 信访复查、复核只是对原处理意见的认定 , 撤销原处理意见 , 要求重新处理的鲜有所闻 。 设立信访制度的本意是为了让上下级组织加强监督 , 但到了关键时候 , 上级政府却偏听偏信 , 甚至抱团取暖 。言归正传 , 当然 , 信访人中的“刁民”确实有 , 而且还不少 , 所以 , 笔者还是希望 , 官方通报中所犯的低级错误 , 是出在当地的笔杆子上 , 而乳山警方对段某、宋某启二人的行政拘留却确实依了法 , 所依据的证据也很充分 。 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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