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首部河道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

10月22日 , 《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 , 并获得满票通过 , 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 该《条例》是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 , 黑龙江省出台的首部河道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 。

黑龙江出台首部河道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
文章图片

近年来 , 鹤岗市在河道治理和保护上全面推行河长制 , 还水于民 , 还绿于民 , 极大地提升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条例》站在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 , 把着力点放在解决河道管理范围不清、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管理保护不优等问题 , 突出管理与保护 。
《条例》将鹤岗域内江河、湖泊、水库库区、人工水道统筹纳入管理范围 , 从宏观角度保证河道管理的全覆盖 。 同时 , 从岸线水域、水体水质两个角度对河道治理、保护、利用及其相关活动做了具体规定 。
鉴于河道管理主体较多且原划分标准不统一、界限不清、职责不明 , 《条例》依据鹤岗域内河道划界成果 , 兼顾延续已明确的建城区河段管理界限 , 进一步明晰了河道管理范围 , 为全域河道治理、保护、利用及其管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
【黑龙江出台首部河道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针对涉河工程建设 , 《条例》突出建后废弃物、障碍物的清除 , 解决了以往经常发生的“重建轻管”的问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