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法律咨询|退租时房屋未遭受损失一定会退还押金吗?

我们租房子 , 房东以防承受损失都会要求我们支付押金 。 如果合同到期 , 房屋未遭受损失一般都会退还给我们 。 但是只要房屋未遭受损失就一定会退还押金吗?
【听律法律咨询|退租时房屋未遭受损失一定会退还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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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 , 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 , 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
2、《担保法》司法解释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 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 , 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 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 , 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 , 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 , 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如协商不成 , 可以收集证据 , 向法院起诉 。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 , 不能按期交付的 , 应当支付违约金 ,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 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 , 确需变动的 , 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 并签订书面合同 。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 , 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 收回房屋 , 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 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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