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保护未成年人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

:原题为_北京青年报|保护未成年人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 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 , 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 , 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 此次修订案在强化法律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亮点颇多 。 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 必须依法加大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问责、处罚力度 , 让新修订的法律“硬起来” 。
【北京青年报|保护未成年人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此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 在原来的“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基础上 , 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 , 形成“六大保护” 。 但是 , 这“六大保护”能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 , 关键要看落实 。
比如网络保护 , 在过去多年间 , 国家层面先后发布了多个文件 , 治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网络低俗、色情、暴力内容影响的问题 , 但是每过一段时间 , 相关问题被媒体曝光 , 有关部门约谈这些APP运营商后不久 , 该问题又死灰复燃 。 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关键还是处罚措施太软 。 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 , 一旦发现有这类问题都实行重罚、取缔、关停 , 并禁止相关人员再进入这一行业 。 由于违规收益大 , 而处罚力度轻 , 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意识也就十分淡漠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 , 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 从现实看 , 谁来界定“校园欺凌”还必须明确 。 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 , 有的学校担心被界定为校园欺凌 , 校方也要承担责任 , 因此 , 往往将校园欺凌淡化为学生间的纠纷、冲突 , 并没有按校园欺凌处理 。 一些校园欺凌事件都是在校内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 被家长网上发帖才引起关注 。 因此 , 认定是否是校园欺凌 , 不能就由校方单方面决定 , 必须发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作用 。 这个委员会不能由校方委派人员组成 , 而要由政府教育部门官员、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高中学校)、家长代表、专业人士(教育、法律)共同组成 。
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还规定 , 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 , 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 其中一种情形是父母被撤销了监护人资格 , 将由国家承担长期的监护职责 。 构建这一制度是为了避免未成年人受不合格父母的长期伤害 。 而具体实施面临谁来承担监护费用的问题 。 从国家监护角度看 , 这一费用应该由政府部门承担 , 但是有人担心 , 由政府承担监护费用 , 会导致有的父母故意不履行监护责任把孩子交给国家监护 。 因此 , 在剥夺不合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后 , 还要求父母承担相关的费用(在父母双亡、暂时找不到父母时 , 国家监护的费用是由政府部门承担的) 。 这就让剥夺不合格父母监护人资格陷入困境 。 除非万不得已 , 这一措施很少实施 。 常见的处理是 , 即便父母暴力体罚孩子 , 被邻居发现、报警 , 警方和居委会也只是对父母进行批评教育了事 , 不会启动撤销、剥夺父母监护人资格的程序 。 要落实国家监护 , 就需要由政府承担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费、学费和医疗等费用 , 这就需要相应的财政预算保障 。
《未成年保护法》将于明年6月1日实施 , 对于如何落实《未成年保护法》新修订的条款 ,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与机制 。 只有让《未成年保护法》硬起来 , 才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 ,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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