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偷工减料存安全隐患,一些农村自建房擅自“住改商”

近期 , 本报收到不少读者来信 , 反映一些农村自建房擅自“住改商”存在安全隐患 , 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 规范农村房屋用途 , 避免事故发生 。 针对这一问题 , 采访人员采访了有关专家 。
“出于追求经济利益、改善生活水平的目的 , 一些农民利用自建房屋 , 兴办农家乐、民宿等 , 是可以理解的 。 但是一定要以安全为前提 , 山西襄汾聚仙饭店坍塌等事故就是深刻教训 , 必须引以为戒 。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王崇恩说 。
但在现实生活中 , 安全问题却往往被忽视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罗德胤指出:“有的农民在盖房时存在攀比心理 , 追求豪华、高大 , 但经济能力有限 , 因此往往会在建筑设计、选材用材上‘偷工减料’ , 希望用尽量少的钱盖出足够大的房 。 有的农民擅自把自建房改造为经营性用途 , 往往需要更多房间或者更大空间 , 这对建筑质量的要求提高了 , 比如梁柱要更结实、板材要更牢固等 。 如果这方面没跟上 , 依然用原来的梁柱支撑起更大面积、更高楼层的房子 , 安全隐患会更加凸显 。 ”
“还有一个原因是 , 长期以来 , 绝大多数农村自建房是自住、是民居 , 有的农村传统泥瓦匠并不擅长建造、改造经营性楼房 。 况且很多传统泥瓦匠是没有专业技术、施工资质的 , 凭经验干活 。 这也是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上的一个短板 。 ” 罗德胤说 。
【人民日报|偷工减料存安全隐患,一些农村自建房擅自“住改商”】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 罗德胤建议分类施策 , 综合治理 , 对于已经“住改商”的自建房 , 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 开展房屋质量评估 , 一旦发现问题 , 责令立即整改;对于一些想要“住改商”的 , 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 , 比如要向有关部门登记报备、申请经营资质 , 房屋改造后 , 有关部门应上门开展结构、质量、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验收 , 必要时还可以实行年检制度 , 确保监管常态化 。
“在这方面 , 可借鉴参考城市餐饮、酒店的管理办法 。 ”罗德胤说 , 还可以考虑鼓励举报制度、挂牌公示制度等 , 特别是对于未按程序审批、擅自“住改商”的自建房 , 一经发现责令整改 , 否则就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告标识 。 大家一看有警示标志 , 就会慎重选择了 。
王崇恩建议 , 扎实做好农村自建房特别是“住改商”房屋的安全防范 ,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人员的专业培训 , 使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 , “考虑到农村自建房基数大、检查力量薄弱的实际 , 应该抓重点区域 , 重点关注那些乡村旅游、农家乐兴办多、发展快的村落 。 ”
“除了事中事后监管 , 还要扎实做好事前防范 。 ”王崇恩还建议 , 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 , 在农村自建房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时及时提供指导帮助 , 比如请设计师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 , 设计出多套结实美观的房屋式样供村民自主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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