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联社|唐山男子李某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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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李某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被乐亭公安局刑事拘留 。
东联社|唐山男子李某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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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军 , 现年56岁 , 农民 , 家住唐山市乐亭县古河乡 。 5年前 , 他与同村的农民高某商议好 , 背起行李到离家70里外的中堡镇 , 承包236亩土地栽种水稻 。 俗话说 , 买卖好做 , 伙计难搭 。 由于纠纷高某中途拆伙退出 , 李某军继续留包 。 李、高两人算账时 , 李某军欠高某40万元 , 协议分三年偿还 , 分别是2018年11月1日偿还15万元 , 2019年11月1日偿还10万元 , 2020年11月1日偿还15万元 。 李某军届时没有履行协议 , 高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 , 一纸诉状将李某军告上法庭 。 2019年2月14日 , 乐亭法院作出判决 , 判令李某军5日内偿还高某15万元 , 并自2018年11月2日至生效之日按年息6%计算 。 诉前 , 高某向乐亭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 , 法院遂对李某军存放在承包地上的稻谷查封 。 在查封过程中 , 李某军私自启封将稻谷出售 , 所得款项未缴本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三百一十四条、第六十条、六十四条之规定 , 李某军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东联社|唐山男子李某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拘】来源:平安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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