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中纪委网站刊文批巨型关公像等古城乱象:政绩观不端正 追求短期效益( 二 )


国务院已将135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30多年里也进行了多次修订
无论是此次被通报的巨型关公像所在地荆州 , 还是去年被通报的大同、聊城等五地 , 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为了保护那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 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 1982年2月 , “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提出 。 截至目前 , 国务院已将135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代表的古城里 , 往往分布着大量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文物 。 如何保护、开发、改造这些“无价之宝”?
古城保护有据可依 。 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 , 成为我国文保领域的第一部法律 , 并在30多年里进行了多次修订 。 以此为基本依据 , 一系列文物保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先后出台 , 为文物保护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 , 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 , 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
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伍江看来 , 国家对历史文化保护越来越重视 , 古城保护工作面临有史以来最好的形势 , “但仍存在大拆大建的情况 , 许多人只看到古城保护的经济效应 , 忽略保护本身的内涵 。 ”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严肃查处和纠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借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包庇纵容文物犯罪、或为文物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一些地方不顾历史遗存搞集中连片开发 , 还有些地方过度商业化开发 , 致使古城格局、历史文脉等遭到破坏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 以上这些问题 , 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体系建设系统性不强、整体性不够的原因 , 也有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法治刚性不足等原因 。
文化遗产不可再生 , 不可替代 , 一旦破坏很难挽回 。 因此 , 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 , 都需慎之又慎 。 若是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毫无敬畏 , 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失责失管 , 必须严肃查处和问责 。
对此 ,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滥建地标、乱拆乱建等突出问题 , 监督落实文物保护职责 , 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 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文化遗产传承保驾护航 。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 , 围绕是否严格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 是否认真研究部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 , 是否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开展监督 , 压紧压实保护责任 。
福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 派出6个监督组 , 深入各县(市)区、高新区一线“把脉问诊” 。 监督组逐一核查县区自查情况 , 重点监督检查古城改造等城乡建设项目决策前是否已经开展文化、历史建筑普查 , 决策时是否同步决定开展老建筑甄别与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 , 严肃追责问责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
古城保护与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 , 各级党委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需联动配合 , 共同履行历史文化保护职责 。
浙江省海盐县是千年古县 , 全县有252个历史文物保护点 。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加强文物安全监督检查 , 今年以来已开展检查15次 , 检查文物单位92家 , 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48处 。 同时建立“1+X”监督机制 ,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协调配合 , 建立线索移送、协作联动、提级查办等机制 , 形成工作合力 。
陕西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大省 。 2012年以来 , 陕西公安和文物部门连续九年在全省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 截至目前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超过3100起 , 缴获文物2万余件 。 仅今年前三季度 , 就侦破包括宝鸡凤县“梁鹿坪仰韶文化遗址”被盗掘案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37起 , 抓获涉案人员226名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 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往往存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借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包庇纵容文物犯罪、或为文物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
今年以来 , 包括陕西在内的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 重点查处和纠治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及时制止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违规参与文物经营、在历史文化遗产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工作中营私舞弊、对涉及文物违法犯罪打击不力等问题 。
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 “对查实的问题 , 我们既要按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还要严肃追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力的失职失责行为 。 ”
“要严格依法保护、利用和管理文化遗产 , 监督执法也要‘动真格’ 。 ”宋晓龙说 , 只有让法律的利剑高悬 , 才能真正震慑破坏行为 , 才能避免让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沦为消失的“历史”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