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黄视频集锦|不嫁女有罪:这样的古代你愿意回去吗?,对象国家配( 二 )


“冬十月辛巳 ,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 使长吏配之 。 ”(《晋书·武帝纪》)
泰始九年(273年)冬天 , 十月十七 , 寒冷的冬日里一则法令将寒意带入了无数女子心里 。 17岁 , 成了当时女子及其父母心中的坎儿:如果女孩年满17 , 父母还没把她嫁出去 , 女孩的整个家庭在她的婚姻上都没有任何自由 , 她的婚姻将由地方长官决定 , 由他来为她选择配偶强迫出嫁 , 谁知道那配偶会是什么样的?这时候确实是“国家给发对象”了 , 但不是发来谈恋爱而是结婚 , 也不会考虑你愿不愿意 , 这对象你敢要吗?
不论当事人 , 还是当事人的父母 , 可能都更愿意在女儿17岁前经由媒人等各种渠道找适龄男青年说媒谈亲!虽说古代社会普遍认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 但骨肉亲情始终在 , 人在面对未知时总会有恐慌 , 会往坏里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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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顾恺之《洛神赋》(局部)中的晋朝女子形象
晋武帝这条规定不算真的“子女婚姻牵及父母” , 将时间往回拨 , 春秋时期著名典故“卧薪尝胆”的当事人越王勾践的想法是——儿子娶不到老婆、女儿嫁不出去 , 父母得负责 。
令壮者无取老妇 , 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 , 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 , 其父母有罪 。 (《勾践灭吴》)
在结婚这件事上 , 勾践规定:青壮年不准娶老年妇人 , 老年不能娶青壮年的妻子;女孩子十七岁还不出嫁 , 她的父母有罪;男子二十岁还不娶妻生子 , 他的父母同样有罪 。 儿女在这其中的角色大概就是嫁娶的工具人 , 出了问题父母全责 , 快到年龄的孩子仿佛变成了烫手山芋 , 而在看重孝道的古代社会 , 儿女为了父母着想也得早日点头结婚 , 真是死死按住了一家人的脉门 。
牵连父母够奇葩吗?不 , 还有更甚者——全家连坐 。 这是南朝刘宋孝武帝时一位名叫周朗的臣子上书的内容(以下白话翻译):
说起治国这件事 , 不怕朝廷不能立威 , 只怕朝廷的恩惠不能下达到百姓;不怕土地不够广阔 , 只怕“民之不育” , 人口不能增加 。 自从汉人胡人相互厮杀、中国外国相互斗争以来 , 一个国家破灭就有无数尸体堆积满城 , 一支军队被击败屠杀就尸横遍野 , 如今这天下留存的百姓 , 大概还不到半数 。 再加上急政严刑 , 年年天灾 , 岁岁瘟疫 , 贫穷者仅能勉强维持生命 , 人死了未能掩埋 , 无妻或丧妻的人贫苦而不愿娶妻 , 生了儿子也都不愿留下养 。 还有在边疆戍守很久的人往往家中妻子已老 , 后嗣不存 。 男女私奔诞下孩子也没有人养……使人口越来越少的事每天都在发生 , 增加人口一年都没什么计划 , 如果再经过百来年 , 难道让草木当这世界的主人吗?
法令中肯定设有禁止弃子杀子和早娶的规定 , 但人们就算触犯法令也不愿娶妻生子养孩子 , 难道不是因为生活中有比被惩罚的难的困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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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辛弃疾1162》中的战场伤亡
看到这里 , 是不是感觉这位大臣的道理分析基本都还在理?思考的逻辑除了只考虑男性娶妻问题基本非常优秀了 , 身处古代社会有这样的偏向不是不能理解 。 接下来 , 他该提出一些扶贫减负的富民政策了吧?大概也许是的 , 但……
当今应该下令每家减轻劳役、减免税收 。 女子到十五还不出嫁 , 其家人连坐 , 都应该受到处罚 。 大野鸡的羽毛可以作为聘娶妻妾的礼物 , 大块的布匹也可以作为出嫁的妆奁 , 如果一定要等到礼物准备充足才聘娶 , 有关部门应该加以纠正 。 百姓家的仆人 , 也都要让他们“各有所配”全都要有家室 。 总之要让天下不再有一辈子单身的人和没有儿子的老人 。 这样二十年过去 , 每户就会不断的有新的人口 , 能出任兵役的人 , 必然比过去多好几倍 。 (《宋书·列传·卷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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