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投服中心獐子岛虚假陈述支持诉讼获大连中院受理立案( 二 )


处罚尘埃落定 追偿已在路上
经查 , 獐子岛存在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 , 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 , 夸大亏损幅度 。 此外 , 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 。 最终 , 獐子岛被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15名责任人员被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罚款 , 4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 自2014年以来 , 扇贝屡次“逃跑”“饿死”的闹剧终于以处罚收场 。
獐子岛相关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 , 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及市场诚信基础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投服中心委派公益律师于7月6日代理4位投资者向大连中院申请立案 , 坚持“追首恶”原则 , 此次依然将獐子岛时任董事长、总裁吴厚刚作为第一被告 , 实现“追责到人” , 降低其他广大股东因上市公司赔偿责任而受到的潜在影响 , 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彰显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
【陈述|投服中心獐子岛虚假陈述支持诉讼获大连中院受理立案】随着投资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增强 , 民事赔偿将成为行政处罚之后对违法责任主体的有力震慑 。 特别是追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 让违法者畏忌高额的违法成本 , 还证券市场海晏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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