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结案转区院审理 11月3日再提讯


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结案转区院审理 11月3日再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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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0月15日电 香港“支联会”于2020年6月不理会警方反对 , 在铜锣湾维园举行非法集会 , 数案在身的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当日现身维园 。 案件于10月15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 , 控方正式将案件转交区域法院审理 , 各人于11月3日须到区院提讯 , 届时聆讯也会移师西九龙法院进行 。
据香港“东网”报道 , 香港警方15日突击搜查黎智英位于观塘创纪之城的办公室 , 行动中带走一批证物 , 此次行动涉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曾利用“壹传媒”位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厂房作登记地址 , 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 涉嫌违反将军澳工业邨地契条款 。 黎智英15日中午约2时抵达西九龙法院 , 曾多次表示不回应采访人员提问 , 后来回应媒体提问有关其办事处被搜一事 , 他表示没有评论 , 不知道警方的行动 。
香港警方经调查后向黎智英、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等人发出传票 , 分别控告他们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 至今先后有合共26人被控 。 其中两名被告罗冠聪和张崑阳已经离港 , 法庭也会处理他们两人的情况 。
其中 , 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及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和梁锦威 , 工党主席郭永健和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等合共13人各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 指他们于2020年6月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 , 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 , 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
上述13名被告当中 , 除了黎智英没有被加控其他罪名 , 其余12被告各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 李卓人另再被控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 指他于同日同地 , 在无合法权限或或合理辩解下 , 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 。
此外 , 黎智英还被控于2019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 , 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 共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 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 。 案件9月18日已在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席前再提讯 , 黎智英当时不认罪 , 上述3宗案件分别将于2021年2月16日、4月7日及5月17日开审 。
【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结案转区院审理 11月3日再提讯】而刑事恐吓东方采访人员案 , 案情指黎智英2017年参与集会时 , 在没有受到挑衅下 , 涉嫌在维园内恐吓东方采访人员 。 虽然表证成立 , 但黎智英最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 引发各界不满 , 经多方批评后 , 香港律政司于9月17日提出上诉 。 (海外网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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