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搭建,拆迁|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就属“违建”?违法!这是明显的“以拆违代征收”行为

北京联盟_原题是: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就属“违建”?违法!这是明显的“以拆违代征收”行为
近两年拆迁的越来越多 , 但是相关部门在急于完成拆迁工作的时候 , 常常会对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被拆迁人采取断水、断电、停暖等措施 , 以达到拆迁目的 , 有的则是以掩耳盗铃的方式 , 比如以“拆违”、“拆危”拆除被征收房屋 。
违章搭建,拆迁|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就属“违建”?违法!这是明显的“以拆违代征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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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 , 以“拆违”促拆迁的情况非常的多 , 凯诺律师就代理过多起这样的案子...
四川省村民周先生 , 在他所在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一套 , 生活过的很惬意 , 可在2017年的时候 , 周先生所在的村庄要面临拆迁 , 由于拆迁补偿方面给的不合理 , 周先生并没有签订补偿补偿协议 , 也没有搬离 , 但周先生仍希望能与征收部门友好的协商补偿事宜 , 然而令周先生没想到的是 , 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一事并没得到征收部门的答复 , 还告知周先生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
事后 , 周先生及时的提起了法律程序 , 并且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 , 复议机关撤销了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
对此 ,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房屋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 , 那么就一定要清楚的知道 , 相关部门没有组织人员对涉案房屋进行调查、认定等工作 , 在拆除之前有没有依法进行催告 , 保障自己陈述权、申辩权等 。则可以肯定其拆除行为系违法 。下面 , 凯诺拆迁律师就为大家带来法定的违法建筑认定流程:
一、调查取证
征收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 , 首先要调查违建房屋所有人的基本情况 , 必须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房屋所有人的谈话询问笔录 。调查取证工作 , 由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 , 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 , 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 , 可以由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 , 违建房屋所有人会被进行一些询问 , 对此询问以及签署相应笔录 , 违建房屋所有人应当保持高度谨慎 。行政执法实践中 , 征收部门会要求违建房屋所有人签《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等常见笔录 , 违建房屋所有人在签字时 , 务必要注意笔录上的内容 , 与自己所描述的事实是否一致 。如果不一致 , 应当要求执法人员进行修改 , 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对笔录进行修改 , 不要在笔录上签字 , 否则将构成自认 , 具备法律效力 。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 , 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 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尽管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 但是在此过程中 , 被征收人仍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 包括:
1、陈述、申辩权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 , 必须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 , 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 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2、听证权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 , 在作出决定前 , 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 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 , 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在违建认定过程中 , 这是被征收人需要重视的一项程序性权利 , 完全可以考虑在此时就委托律师参加 。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很多违建房屋所有人认为 , 政府做出违建认定后就可以随意的处置自己的违建房屋 , 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 政府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后 , 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 , 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 , 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 ,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 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 , 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所以违建房屋不严重影响城乡规划 , 仅需补办相关行政手续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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