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夫妻双双被判刑


 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夫妻双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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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50万元不还 , 名下房产悄悄卖了也不还钱 , 故意躲避法院执行 。 日前 , 江北区法院对莫某某、刘某两夫妻做出判决 , 判处二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且不适用缓刑 。
莫某某、刘某系夫妻关系 , 因莫某某向罗某借款未归还 , 罗某向江北法院提起诉讼 。 2016年10月14日 , 江北法院作出(2015)江法民初字第11877号民事判决 , 判决莫某某、刘某共同支付罗某人民币500000元及相应利息 。 2017年1月16日 ,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莫某某、刘某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 。 2017年2月23日 , 经罗某申请江北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 并向莫春花、刘东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
2017年3月 , 莫某某、刘某私下将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的一处房产出售给他人并进行转移登记 , 所获款项未用于归还罗某欠款 , 亦未向人民法院如实进行财产申报 。 之后二人故意躲避执行 , 致使法院判决长期未能兑现 。
【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夫妻双双被判刑】2019年初 , 江北法院在执行中 , 经多方调查了解 , 发现这一重要情况后 , 庚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公安机关对二人一方面进行网上追逃 , 一方面通过其亲友联系传唤二人到案 。 2019年12月9日 , 刘某经公安机关传唤自动投案 。 2020年4月1日 , 莫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自动投案 。 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本案事实 。
江北法院经开庭审理 , 查明上述事实后 , 认为莫某某、刘某向罗某所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 莫、刘二人私下将可供执行的房产出售 , 致使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 , 情节严重 , 遂做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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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唐中明
主编:罗再芳
审核: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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