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两女子经过斑马线被撞却要负相应责任
江苏省扬州市交警部门
通报了一起10日上午发生的事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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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上午8时25左右,驾驶人杨某某(男,42岁)驾驶的苏KD18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汶河南路扬州金店门前斑马线时,遇前方班马线有多辆电动车过马路,杨某某停车让行后,正准备启动时,曹某某(女,19岁)突然驾驶的电动二轮自行车(车后坐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从西侧由西向东横穿马路,杨某某避让不及与曹某某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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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导致曹某某连同乘坐人摔倒,两车受损。由于曹某某配戴了安全头盔,仅腿部受伤,乘坐人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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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
在该起事故中,曹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至斑马线未下车推行且违规带人,在该起事故中应负相应责任。
警方提示: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过马路时,行人非机动车要注意观察侧方机动车是否有转向、突然启动的趋势,以免出现碰撞事故。另外驾驶电动自行只允许载乘16周岁以下儿童。
【 斑马线|两女子经过斑马线被撞却要负相应责任】相对于高速和市郊道路
市区的人流量和路面情况要复杂得多
除了电动车主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外
开车人驾驶过程中也一定要
集中精神 谨慎慢行
切勿突然变道 强行加塞
对自己负责 也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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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
9月11日上午8点46分左右,何某某驾驶黑色小型越野车沿文昌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文昌岗左转车道时,右前方一辆停在直行道上的白色轿车突然变道,准备驶入左转弯车道,黑色小型越野车避让不及,与白色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万幸的是,驾驶员何某某仅手臂受伤,其他部位没有大碍。
典型案例-2
9月20日14时29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扬子江北路西梅庄路段发生一起轿车碰撞护栏,护栏飞出砸到对向行驶的另一辆车的交通事故。”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询问,轿车司机盛某称: 事故发生前,视线中感觉前方有个人一闪,就在眨眼睛的时候,车辆方向没控制好,车子稍微偏移,撞向了左边的护栏和隔离桩。被撞的护栏飞了出去,砸到了对向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民警现场对盛某进行酒精检测仪吹气检测,酒精检测仪显示结果为 0mg/100ml,排除酒驾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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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安全行车20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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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新闻广播、扬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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