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老旧小区自主拆除新建须破两道“坎”( 二 )


根据2019年颁布的《海口市老旧住宅区自主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 , 自主拆除新建小区项目住宅容积率原则上≤3.5 , 涉及商业配套建设的可在3.5容积率基础上按不超过30%上浮 。 如果根据这一项规定 , 很多参与自主拆除新建小区项目的公司会亏本 。
该负责人表示 , 如果没有利润可图 , 根本无法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 以海房新村为例 , 该小区目前的容积率为2.7 , 如果仅增容至3.5肯定会亏本 , 只有增容至4.2 , 参与改造的君拓投资有限公司才会有10%的利润 。
《意见》还要求 , 改造项目须征得100%业主同意后 , 才能开始实施改造计划 。 不同于政府主导的棚改项目 , 自主拆除新建项目的拆迁工作需要业主和参与改造的社会资本两方负责 。
“这项规定不突破 , 会导致很多小区无法开展自主拆除新建工作 。 ”杨刚说 , 除了做好宣导工作 , 或通过法律途径 , 同一小区的业主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动员其他业主签约 , “不是所有小区都有海房新村小区这样的业主委员会的 。 ”
值得关注的是 , 根据相关调查和自主拆除新建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 , 目前海口市住建局正在起草新的法律法规 , 破解上述的两大难题 , 推动海口自主拆除新建及老旧小区自主改造工作 。 (采访人员 张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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