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93人)( 四 )


九、其他事宜
1.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 , 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2.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 凡弄虚作假者 , 一经查实 , 取消应聘资格 。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
4.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 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 ,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5.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 , 不予退费 。
6.招聘工作期间 , 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 , 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 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7.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 , 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
8.招聘工作由我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监督电话:0431-88558729
来源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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