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都判了!外包人员倒卖3000多份个人信息,牵出银行90后泄密“内鬼”( 二 )


2016年2月 , 在建行永州分行开展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排查工作中 , 陈某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违规事实:2016年1月份期间 , 陈某未严格执行征信查询操作规定 , 密码保管不善 , 被外包队员盗取 , 未造成严重后果 。建行永州分行鉴于陈某在规定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违规违纪行为 , 并主动承认错误 , 未造成严重后果 , 可以从轻、减轻处理 , 遂于2017年4月26日决定给予陈某减发绩效工资2000元的处理 。
2017年11月14日 , 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以陈某"无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永银罚字(2017)第8号] , 决定对其罚款0.9万元 , 对建行永州分行以"无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永银罚字(2017)第7号] , 罚款10万元 。
然而到了2017年8月10日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向建行永州分行发出《关于落实整改处理违规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的函》 , 要求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面问责 。建行永州分行根据省行的意见重新启动对陈某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 。
2017年10月31日 , 建行永州分行重新调查得知 , 陈某的征信查询用户和密码并非被盗用 , 而是其主动给予信用卡外包合作公司团队 , 该团队中有六人知道 。2017年11月9日 , 陈某在谈话笔录中承认其于2016年将征信查询用户和密码委托过外包内勤人员查询 。2017年12月8日 , 调查外包工作人员伍某 , 进一步确认大部分外包人员知道陈某的征信查询用户和密码 , 陈某将修改后的密码告诉过外包人员 。
2018年3月26日 , 建行永州分行查明陈某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于2015年开始将其征信查询用户和密码委托他人使用 , 并被信用卡外包合作公司团队成员崔某获取 , 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 , 崔某利用陈某的征信查询用户和密码违规查询客户个人信用报告3460份 , 引发客户投诉 , 形成严重风险事故;2017年11月 , 两者因此分别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建行永州分行因此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建总发(2011)1号]第六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做出了《关于给予陈某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 , 决定给予陈某行政开除处分 。2018年5月31日 , 建行永州分行送出《关于给予陈某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陈某认为 , 开除处分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向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并支付其工资损失 。2018年12月6日 , 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建行永州分行的作出行政开除处分决定 , 事实清楚 , 法律依据充分 , 作出永劳人仲字(2018)第291号仲裁裁决书 , 裁决驳回陈某的仲裁请求 。陈某不服该仲裁裁决 , 向该院提起诉讼 。
二审法院认为 , 根据现有证据证实 , 系其主动向外包人员提供上诉人征信查询用户和密码 。陈某因本次事故造成了建行永州分行重大损失 , 建行永州分行可以要求上诉人陈某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永州|都判了!外包人员倒卖3000多份个人信息,牵出银行90后泄密“内鬼”】综上 , 陈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 应予驳回;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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