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自称“清白做事”的一把手被起诉:9年受贿1128万

【奇闻|自称“清白做事”的一把手被起诉:9年受贿1128万】
***·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陈浩洲
被查半年后 , 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泽明受贿细节获官方披露 。
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的李泽明受贿案起诉书显示 ,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7年至2016年 , 李泽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中标项目、工程验收、划拨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 , 多次非法收受工程项目负责人杨某甲、陈某某等29人所送现金共计1128万元 。
公开履历显示 , 李泽明1965年12月生 , 重庆垫江人 , 在职大学学历 。 2009年7月出任宜宾市筠连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 2016年5月调任筠连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 县物价局局长 , 2018年9月改任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奇闻|自称“清白做事”的一把手被起诉:9年受贿11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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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李泽明 来源:宜宾广播电视台)
天眼查显示 , 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宜宾市国有控股企业 , 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5.99%的股权 , 后者由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

起诉书显示 , 2007年初 , 何某乙承建了筠连县某工程 , 该工程竣工验收后 , 为感谢李泽明对工程的支持和关照 , 何某乙送给李泽明现金2万元 , 这也是李泽明第一次收受贿赂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陈某某是29名行贿人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个 。 为承揽工程项目 , 他曾先后5次向李泽明行贿 , 总额达236万元 。
2012年10月 , 筠连县某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 , 陈某某为中标该工程项目 , 找李泽明帮忙运作 , 李泽明提出需要该项目总价的2%即180万元的运作费用 , 且先交40万元作为“定金” , 陈某某同意 。 之后 , 陈某某在筠连县一茶楼送给李泽明现金40万元 。
随后 , 李泽明联系招投标机构该项目的负责人何某甲运作 , 让陈某某挂靠的一家公司中标该工程 。 中标后不久 , 陈某某在筠连县一茶楼先后两次分别送给李泽明现金80万元和60万元 ,
进场施工后 , 陈某某为了与李泽明搞好关系 , 顺利划拨工程款 , 分别于2013年3月开车送李泽明回家时送给李泽明现金20万元 , 2014年春节前在李泽明办公室送给李泽明现金6万元 , 2014年上半年在筠连县府后街附近送给李泽明现金30万元 。

除了陈某某、何某乙 , 李泽明还收受阳某某现金100万元、收受杨某乙现金95万元、收受张某甲现金70万元等 。 起诉书显示 , 李泽明共受贿1128万元 , 实际分得受贿款838万元 , 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案后退缴赃款96.834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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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宜宾市组织部分部门党政“一把手”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 来源:宜宾长安网)
宜宾长安网消息显示 , 宜宾市委政法委曾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次组织党政“一把手”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 。 2019年4月18日 ,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辉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
李泽明在旁听庭审后表示:“我自己也是一个国有企业的高管 , 当以此案为鉴 。 在今后的工作中 , 要遵守党纪国法 , 严格要求自己 , 抵御各种诱惑 , 坦坦荡荡做人 , 清清白白做事 。 ”
旁听庭审表态刚过一年 , 今年4月22日 , 李泽明落马 。
8月19日 , 宜宾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 高县纪委监委对宜宾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李泽明理想信念丧失 , 纪法意识淡薄 , 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通报指出 , 李泽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经中共宜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 决定给予李泽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高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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