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剧院蹭热点宣传引公愤真相是什么?东莞一剧院蹭热点宣传引公愤具体情况( 五 )


相比证监会 , 交易所行动更早 。 今年春节前后 , 沪深两市曾就此密集发出监管函 。 仅3月8日 , 深交所网站就通报批评了8家公司 。
光通报批评的威慑力还不够 。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蹭热点的成本 。 如果被认定构成“误导性陈述” , 上述三家上市公司将领到证监会开出的罚单:对上市公司最高可罚款1000万元 , 给直接负责人的罚单也可高达500万元 。 从前这两项的顶格罚单 , 分别只有60万和30万元 。
即使上市公司是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或者公开渠道“蹭热点” , 构成误导性陈述的都会被追究 。 新《证券法》把这些“自愿性信息披露”都纳入了规范范围 , 上市公司在任何渠道主动披露的信息都要真实、准确 。
官司在路上
“蹭热点”的成本 , 还不止于此 。
这三家公司公告被立案调查后 , 相关投资人的索赔诉讼开始酝酿了 。 多位证券投资维权律师表示 , 从第二天开始就陆续接到了个人投资人的委托 。
上市公司如果因信批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 按照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 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
投资人起诉上市公司并不是新鲜事 。 可能有人还记得ST康美案 。 201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 , 康美药业公告 , 因信批违规违法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 此后短短几天 , 仅在互联网平台上发起维权的人数就超过千人 。
据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的统计 , 目前投资者有权提起虚假陈述索赔的公司有130多家 , 其中已经胜诉且还处在索赔有效期的就有22只股票 , 还有41家上市公司有相关诉讼并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
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 这几年也越来越流行 。 新《证券法》对“代理人诉讼”的采纳直接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 新法规定 , 如果有50名以上的投资者委托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
这意味着 , 中国版的“集体诉讼制”来了 。 在此之前 , 这类诉讼都是单独委托 , 即一名投资人委托一位律师 , 而投资人往往因为单独索赔金额低、诉讼周期长而放弃维权 。 未来 , “代理人”的角色很有可能延伸到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制度之下 , 只要投资人没有明确表示不参与诉讼 , 就会被默认加入维权行列 。 所以上市公司要想好了 , 蹭热点之前 , 是否做好了被成千上万的投资人索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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