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围堵破坏选举 广东陆丰2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2020年10月02日 2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社广州10月2日电 (索有为 史小君 黄雁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日通报 , 陆丰市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刘义成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寻衅滋事罪 , 聚众斗殴罪 , 妨害公务罪 , 敲诈勒索罪 , 强迫交易罪 ,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诈骗罪 , 合同诈骗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刘义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05年 , 为达到占有村土地等目的 , 刘义成扶持其妻舅蔡某某竞选村干部 , 先后两次纠集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在选举现场造势 , 持木棍、刀等器械滋事辱骂、威胁在场政府工作人员及当选干部 , 并踢打村委大门 , 严重扰乱选举秩序 , 最终迫使村委返聘蔡某某为副主任 。 此后 , 刘义成以家庭成员为纽带 , 网罗社会闲散人员 , 在汕尾市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2006年 , 为霸占当地生猪市场 , 刘义成等人围堵红草派出所 , 暴力阻扰城区经济贸易局工作人员执法 , 并致其受伤 。 后又纠集多人驾驶货车冲撞红草肉联厂 , 并持械打砸 , 采用恐吓、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该厂 , 致使该厂停业近一个月 。 2008年9月 , 因私人恩怨 , 刘义成组织近百人统一着装 , 持标枪、虎叉等凶器 , 公然在市区一边行进一边喊口号 , 围堵、冲击、打砸被害人叶某某、罗某某等人的住宅 , 致罗某某住宅受损坏 , 还架刀在罗某某的脖子上进行威胁 。 该起事件持续了约四个小时 , 在汕尾城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 该组织称霸一方 , 逞凶斗狠、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民众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认为 , 该犯罪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及危害性特征 。 刘义成作为组织、领导者 , 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 , 并处财产刑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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