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一文读懂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版TLAC规则到底是什么?( 二 )


六是要求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通过公开渠道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总损失吸收能力相关信息 , 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七是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达标时限等内容 。
为何要制定中国版TLAC?
近年来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深入研究国际规则 , 加强与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沟通 ,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 起草了《办法》 , 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构成以及监督检查、信息披露等提出明确要求 。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提早制定规划 , 采取综合措施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 。 长远看 , 实施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 , 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机制 , 对提高大型商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强化市场约束、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健行具有积极意义 , 有助于拓展商业银行主动负债品种 , 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 , 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其他国家落实TLAC要求进展如何?
2019年7月 , FSB针对主要发达经济体开展了TLAC实施情况的评估 。 评估认为 , 各国监管当局在制定外部TLAC要求和G-SIBs发行外部TLAC工具方面取得了稳步和显著的进展 。 各国均基于自身情况出合了一系列政策指导商业银行达标 , 部分国家和地区将应用范围扩展至区域重要性银行以及外资机构 , 将其作为维护本地金融稳定的重要工具 。
TLAC框架的实施显著提高了G-SIBs的可处置性 , 加强母国和东道国当局之间的合作 , 增强了市场对当局处置“大而不倒”风险能力的信心 。
从外部TLAC实施情况看 , 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英国、瑞士、中国香港等经济体或地区已出台本国TLAC实施规则 , 其G-SIBs的外部TLAC数量也已达标 , 并符合TLAC工具标准 。 其中 , 日本通过将存款保险基金认定为符合FSB要求的处置基金 , 按照风险加权资产的2.5%计入TLAC实现了本国G-SIBs的达标 。
从发行规模看 , 2016年至2018年 , 全球G-SIBs的TLAC工具发行总量分别为4000美元、4330亿美元、3600亿美元 。 从发行品种看 , 主要以非资本债务工具为主 。 2018年发行的3600亿美元TLAC工具中 , 高级无担保债券占比68.9非优先高级债券占比14.4% , 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占比分别为10%和6.7%6 。 从发行期限看 , 主要以5年期和10年期品种为主 。 从投资者类别看 , 资产管理公司、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是TLAC工具的主要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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