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视觉】明确了!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事务( 三 )
——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 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 。
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 , 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 情节较重的 , 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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