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好心借学区房给亲戚女儿入学,对方居然不还了!法院判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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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的协议书虽然为复印件 , 但有被告陈某及原告等签名确认协议内容 , 结合中间人证人证言 , 能证明涉案房屋系原告所有 。

综上 , 涉案房屋应系原告所有 。




法院|好心借学区房给亲戚女儿入学,对方居然不还了!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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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所有权确认纠纷 , 案情复杂 , 法官深入调查了解案件事实 , 并作出公正准确的判决 。
因本案并无直接证据证明涉案房屋属原告所有 , 因此承办法官从四个角度层层剖析 , 分别从银行转账记录、房屋价格、水电物业费的缴纳以及之前所出具的证明等进行说理分析 , 层次清晰 , 说理充分透彻 , 详细说明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原因 , 引“法”讲“理” , 使得当事人服判息诉 , 是法理和情理的一次完美融合 , 具有典型意义 。 涉案房屋现已登记到原告名下 。
"借房上学"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 , 但房屋为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 , 她愿意拿出来给丈夫弟弟的女儿上学 , 并且从未想过签署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
反观被告非但不感念原告的慷慨相助 , 反而欲将房屋占为己有 , 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 亦违背了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本案的判决结果保护善意的一方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助推社会道德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 避免友善成为施善者的软肋 , 成功用法律为友善披上坚硬的铠甲 , 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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