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指令|惊呆!新型内幕交易曝光,股民用木马窃取基金公司交易指令,12年获利180万…一审判决竟多方不满

_本文原题为 惊呆!新型内幕交易曝光 , 股民用木马窃取基金公司交易指令 , 12年获利180万…一审判决竟多方不满
交易指令|惊呆!新型内幕交易曝光,股民用木马窃取基金公司交易指令,12年获利180万…一审判决竟多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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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维
来源:证券时报网 ID:wwwstcncom
一桩新型内幕交易案 , 该怎么判 , 难倒了法院 。
朱某海 , 从2004年到2016年12年间 , 利用高超的木马病毒技术 , 入侵了2474台电脑 , 获取华夏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的交易指令 , 据此操作 , 获利183万余元 。 此外 , 他还在2009年利用木马病毒 , 从中信证券获取多条内幕信息 , 获利近2万元 。
朱某海的行为 , 该怎么定罪 , 引起了争议 。
一审葫芦岛中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内幕交易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并处罚金1809.8万元 。
但是 , 这一处罚决定引起检方及被告人双双上诉 , 检方觉得罚轻了 , 应该5年以上10年以下;朱某海则觉得罚重了 。
你怎么看?
浙江高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建峰律师 , 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首先 , 国家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管控越来越严格是必然趋势 , 对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 , 必然导致打击力度提高 , 随之带来证券类的新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将会越来越普遍 。
其次 , 证券类的新型犯罪往往一个行为侵犯多个客体 , 比如本案中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质上是谋取非法利益 , 但实施的行为却被定性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和内幕交易罪多个罪名 , 实际上侵害的是公共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两个客体 。 也就是说这类新型的证券类犯罪在打击的时候很有可能构成多个罪名 , 在司法实践中进行数罪并罚是常态 , 犯罪成本相对于普通犯罪要高很多 。
再次 , 国家对证券市场监管越来越严格的大方向配合司法层面的打击措施 , 必将对净化市场 , 引导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
12年入侵2474台电脑
12年 , 2474台电脑 , 获利180多万……这些信息堆积在一起 , 引发网友的最大吐槽居然是:平均每年赚10多万 , 正经上个班也比这强 , 有这技术干点别的不好吗?
据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经审理查明:
2009年间 , 被告人朱某海利用木马病毒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获取了《中信网络1号备忘录——关于长宽收购协议条款》等多条内幕信息 , 在相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对应敏感信息相关的股票交易 , 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19687.95元 。
令人细思极恐的是 , 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 , 基金公司的交易指令竟然长期被木马病毒“偷窥”而不自知!这个案件的曝光 , 对于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安全是一次警示 。
【交易指令|惊呆!新型内幕交易曝光,股民用木马窃取基金公司交易指令,12年获利180万…一审判决竟多方不满】一审后检方与被告双双上诉
一审时 , 葫芦岛中院以被告人朱某海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内幕交易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并处罚金1809.8万元 。
但是 ,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朱某海所犯内幕交易罪行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提出抗诉 。
同时 , 被告人朱某海也提出了上诉 , 主要理由是罚金数额过高 , 此外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与内幕交易罪 , 应属牵连犯而择一重罪处罚 。
于是 ,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抗诉、上诉一案 。 被告人朱某海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 庭审中 , 控辩双方就上述争议焦点、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充分发表了意见 。 对此 , 辽宁高院认为本案系证券期货类新型犯罪 , 案件疑难、复杂 , 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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