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药品安全 共建和谐社会

【|保障药品安全 共建和谐社会】为进一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报》(2020年第57号)文件要求 , 9月14日下午 , 我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监督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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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县人民医院、私营药房、诊所
此次检查针对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及县区内2家诊所和1家药房 , 主要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20批次药品及其他各类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等情况 , 经检查未发现销售20批次中的此类药品;其他药品中也未发现过期、禁用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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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县藏医院
此次排查得到了店主的理解和支持 , 同时店主对这20批次药品拍照留底 , 保证绝不进货此类药品 , 这为建设平安美丽尼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 。
审核:罗 小 琴
编辑:桑珠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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