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愿为富顺毒贩做人质!两名“90后”女子获有期徒刑!

毒品 , 对社会和家庭有着相当大的危害
必须严打严抓、连根拔起!
但是还是有很多人
对其趋之若鹜 , 更有甚者制毒贩毒!
近日 , 自贡公开宣判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9月8日下午 , 自贡中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 被告人陈某某、彭某甲、钟某、彭某乙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分别判处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甘愿为富顺毒贩做人质!两名“90后”女子获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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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愿为富顺毒贩做人质!两名“90后”女子获有期徒刑!】经审理查明 , 2018年12月1日 , 富顺县的陈某某联系在成都的彭某甲欲购买**贩卖 , 承诺给付彭某甲好处费 。 彭某甲便联系同在成都的曹某(另案处理)购买**事宜 。
同年12月3日 , 彭某甲为取得陈某某信任 , 促成此毒品次交易 , 便安排钟某携带**样品到富顺县陈某某处作为“人质” , 事成后给其5000元好处费 。 随后钟某邀请彭某乙一同前往富顺 , 并给予其好处费1000 。 当日 , 钟某、彭某乙到达富顺县与陈某某取得联系后 , 陈某某通过彭某甲将毒资转给曹某 。
甘愿为富顺毒贩做人质!两名“90后”女子获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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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收到钱后 , 将毒品**交予彭某甲 , 彭某甲携带**乘车前往富顺约定地点 , 在成自泸高速童寺收费站出站口被公安民警挡获 。 陈某某、钟某、彭某乙在富顺县童寺镇小地名“三岔路”处被公安民警挡获 , 并现场挡获毒品**240.54克、**43.87克 。
在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高压态势下 , 毒贩为确保获取毒品而要求对方抵押“人质”的现象愈加凸显 。 本案中 , 两名90后女子或无知或因利益诱惑接受贩毒分子的安排 , 只身前往毒品卖家处充当人质 , 为促成毒品交易提供帮助 , 最终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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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 该院将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同时 , 将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 , 坚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 强化禁毒宣传 , 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一旦沾染毒品 , 损失的何止是个人钱财
生命的消逝和家庭的破碎!
是享这一时之乐要付出的
难以挽回的沉痛代价!何苦、何必而为之?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 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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