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严重超速汽车撞上违规掉头汽车致2死 交警认定引争议( 二 )


澎湃新闻对比两份认定书发现 , 两份认定书中记载的“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一致 ,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一致 。
在“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中 , 《061号认定书》增加了“对汤建民予行静脉及心脏抽血均未能抽取到血液 , 无法提取汤建明体内血样进行乙醇含量检测”的内容 , 以及“路虎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无法测算”的内容 , 并将“原因分析”更改为:王某某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路段上超速行驶(实测值173公里/小时) ,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汤建民驾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在《006号认定书》中 , 机场路交警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第42条第一款;汤建明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 。 而在《061号认定书》中 , 机场路交警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 , 汤建明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2款 。
死者家属:将提行政诉讼
因不服《061号认定书》 , 汤女士于9月2日向桂林交警提出复核申请 。 7日 , 桂林交警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作出《告知书》称 , 因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汤女士的二次申请不符合受理的条件 , 如对案件处理结果还有异议 , 可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汤女士说 , 家属无法接受《061号认定书》的认定结果 , 已委托律师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
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广西翔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斌称 , 王某某严重超速、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行驶过程中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应是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 王应当承担本次事故产生的主要责任 。 根据其他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现场视频及经车辆EDR数据检测鉴定结论 , 王某某在事故发生前并未减速 , 且以蛇形变道的方式在事发路段飞速超车 。
唐斌认为 , 当时王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已无法再认定为“正常行驶的车辆” 。 此外 , 如此严重的超速 , 一般驾驶员在掉头过程中很难预见 , 继而无法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作出预判并采取规避措施 。
【澎湃新闻|严重超速汽车撞上违规掉头汽车致2死 交警认定引争议】就机场路交警所作的两份认定书受质疑一事 , 澎湃新闻联系桂林市公安局宣传负责人 , 该负责人表示 , 可直接与桂林交警宣教科对接 。 桂林交警宣教科一名负责人称 , 其不在单位 , 让采访人员联系其他负责人 。 截至发稿前 , 未能得到到桂林交警宣教科有效回应 。 (采访人员 王鑫 实习生 曹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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