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蓝”坚守“生态绿”

□ 法治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翟小功 文/图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大的优势 , 更是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词 。如今 , 海南正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 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
守护“生态绿” , 离不开“检察蓝” 。近年来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关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 , 立足检察职能 , 以制度集成创新为引领 , 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 做好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 , 为新时代生态保护筑牢“检察屏障” 。
立体保护
借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东风 , 廉某某、齐某某与曲某看到了商机 , 3人准备在海南建设木结构房屋以开发建设生态农庄 , 曲某找地、廉某某出资租地、齐某某出资建设运营 。
不久 , 3人以琼海某开发公司名义承包琼海市博鳌镇沙美村九曲江边116亩集体农用地 , 3年间共建设木结构房屋16栋、钢架结构简易房两间及棚房1间 , 建设硬化水泥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 。经鉴定 , 共破坏耕地面积18.51亩 。
【|海南“检察蓝”坚守“生态绿”】为此 ,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该公司及主管人员廉某某、齐某某提起刑事诉讼 。2018年9月 , 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琼海某开发公司罚金6万元 , 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缓刑两年 。
“近年来 , 我们坚决落实关于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上提一级管辖规定 , 精准打击各类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慧丽说 , 2017年以来 , 第一分院共受理生态领域刑事案件683件1033人 , 依法提起公诉445件660人 , 不起诉84件123人 。
|海南“检察蓝”坚守“生态绿”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前介入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
|海南“检察蓝”坚守“生态绿”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损害公益案诉前和解听证 。
同时 ,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犯罪 , 加大对非法采挖海砂 ,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海龟、砗磲、珊瑚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 办理此类案件56件 。
郭慧丽表示 ,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 , 3年来在生态环境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2件 , 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等方式 , 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 。针对辖区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 向琼海、文昌等8个市县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 督促职能部门按期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
据了解 ,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还以省检察院部署“增绿护蓝·公益诉讼”等四个专项活动为抓手 ,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 集中排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 对不依法移送等案件加强监督 。
联动司法
2017年8月至9月 , 王某成等10人在位于文昌海域禁渔区使用电拖网违禁网具捕捞时被查获 。2018年3月中旬 , 杜某福、林某华以相同方式违规捕鱼被查获 。
王某成等12人11起案件损害涉案海域渔业和生态资源 ,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成立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负责案件办理工作 , 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 , 在获知案件立案侦查后 , 迅速从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两方面补强证据 , 最终12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
“这11起案件系海南省首次提起涉海洋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德喜表示 , 办案中 , 该院探索建立“环资类案件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办案机制” , 包括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协同办案 , 实现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职能的有效衔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