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报处理情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关于对李某等5人编造、散布疫情谣言处理情况的通报
近日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 , 发现李某等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9月2日 , 李某(女 , 45岁 , 户籍所在地:乌鲁木市水磨沟区)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新市区二宫那边有志愿者确诊了 , 开的商店小区又都封了”的谣言信息 。
9月8日 , 杨某(女 , 27岁 , 户籍所在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谣言信息 , 称“新华凌今日开业做核酸 , 又有X人确诊” 。
9月9日 , 曹某(男 , 35岁 , 现住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编造、散布“今天下午新华凌市场发现X名确诊”的谣言 。
9月10日 , 赵某某(男 , 34岁 , 户籍所在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通过互联网在同学朋友间编造、散布“天山区又确诊X例 , 经开区万达好像又有X例”的谣言 。
9月11日 , 藏某(男 , 29岁 , 现住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通过互联网在同事中编造、散布“明天要封城了”的谣言信息 。
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 , 对5名违法人员分别予以治安拘留5-10日、罚款200元-500元的处罚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2日
【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报处理情况】
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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