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长租公寓监管空白急需补齐
最近一段时间 , 多个大城市集中出现长租公寓“爆雷”事件 , 留下房东与租客各执一词 , 因影响恶劣且容易让人联想到数年前的P2P“跑路” , 引发广泛关注 。
【长租公寓|长租公寓监管空白急需补齐】监管部门也注意到这一现象 , 日前包含上海、杭州、成都、广州、合肥在内的城市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运行给予风险提示 , 重点警示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 。 9月7日 , 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就要求住房租赁企业禁止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 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 , 及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等 。
所谓“高进低出” , 即以高于市价的租金从房东手中拿到房源 , 然后又以低于市价的租金发租给租客 。 与之相伴随的是“长收短付” , 即对房东采取月付或者季付的方式支付房租 , 而诱导租客一次性支付一年或至少半年的租金及押金 , 以此套取巨量现金流 。 比如某房源市场价月租金在2000元 , 租赁公司以2500元的高价从房东处租来 , 租金月付;再诱导租客年付19200元 , 月租金仅1600元 。
众所周知 ,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以个人房源为主 , 传统中介撮合交易一般只收取一定金额的佣金 。 近年兴起的长租公寓之所以采取上述模式 , 有的是为了以低价抢夺客源流量 , 试图做大;有的则从一开始就是想套取现金流 , 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手法 。 从近期“爆雷”的长租公寓来看 , 或拿到钱后直接跑路 , 或投资失败破产跑路 。 这与数年前盛行的吸纳公众存款再投资、借贷或自融的网贷平台颇为相似 , 不少甚至就是网贷平台“转型”而来 。
更令人担忧的是 , 由于从业门槛极低、新兴事物缺乏相关行业规范等原因 , 使得长租公寓“爆雷”受害人维权非常困难 , 企业以“经营不善”为由倒闭清算 , 受害人拿不回自己的损失 , 甚至立案都很困难 。
因此 , 对于长租公寓之类的租赁模式 , 监管层急需有针对性地补上监管空白 。 况且 , 房屋租赁不仅事关广大租客和房东切身利益 , 还影响到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构建 。 数年前决策层提出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时 , “购租并举”、“租售同权”均为核心内容 。
规范一个行业首先要从准入门槛着手 , 长租公寓本质上是住房租赁企业 , 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 , 需要一定数量的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专业人员 。 并加强对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 , 限制企业过度利用金融杠杆 , 加强租赁市场的规范性 , 如托管式住房须冻结风险防控金 , 金额可为应付委托出租人月租金总额的2倍 , 一旦长租公寓“爆雷” , 风险防控金优先用于弥补租客或房东损失 。
同时 , 租付时间差也应该在监管范围之内 , 不允许租赁企业出租房屋超过其承租时间 , 即对房东如果采取月份或季付 , 就不能诱导房客半年付甚至年付 , 禁止超出租赁企业的权限 。
此外 , 政府提供的租赁住房也要加大供给力度 , 并将非户籍的常住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 通过“国家队”的租赁力量 , 来稳定和净化住房租赁市场 。
应该说 , 在新兴事物频现的互联网时代 , 监管有一定的滞后性可以理解 , 但当问题集中爆发且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时 , 监管层应该果断出手 , 通过分析利弊缘由 , 及时出台规范政策 , 堵住监管漏洞 。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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