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蚂蚁集团回复首轮21问:A股发行与H股发行非互为条件( 二 )


公司从第三方获取业务所需资金 , 无需依赖公司的股东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公司未偿还的计息银行借款余额为296.11亿元 , 另有从外部金融机构获得的约387.66 亿元的未使用信贷额度 。
截至目前 , 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 , 相互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 , 也并无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AH市场差异或影响股价
由于蚂蚁集团此次启动的是A+H股同步发行的上市计划 , A 股与 H 股两地上市可能带来监管差异、交易价格差异等风险 , 上交所提出要求蚂蚁集团以一级目录列示需提醒 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重要事项 。
蚂蚁集团对此作出补充披露 , 称A股发行和H股发行完成后 , 公司将同时遵循两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 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在境内履行向A股投资者持续披露信息的义务 , 同时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在中国香港履行向H股投资者持续披露信息的义务 。
“境内外持续信息披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等相关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 尽管公司未来将尽可能保证两地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 但是仍然难以保证二者完全相同 。 ”
因此蚂蚁集团在《回复》中提出 , A股投资者可能会因为信息披露的差异而影响其投资决策 , 从而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
此外 , 公司A股投资者和H股投资者将分属不同的类别股东 , 并根据有关规定对需履行类别股东分别表决程序的特定事项进行分类表决 。 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其表决结果 , 可能对 A 股股东产生一定的影响 。
值得注意的是 , 蚂蚁集团的A股发行和H股发行两者并非互为条件 。 如果公司由于任何原因未按计划进行H股发行 , 或如果公司在H股发行中发行的H股数量减少 , 或公司H股的实际发行价不在H 股发行的估计价格范围内 , A股发行可能仍会进行 。
A股和H股市场具有不同的交易特征(包括成交量和流动性)和投资者基础(包括不同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 , 对此蚂蚁集团表示 , A股和H 股的交易价格可能并不相同 , “H股价格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的A股价格 , 反之亦然 。 ”
关于独立董事胡祖六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蚂蚁集团的回答中 , 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董监高等基本情况占据最大篇幅 , 共计59页 。 其中 , 上交所就胡祖六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 是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提问 。
根据招股书披露 , 胡祖六2011年至今为春华资本集团(下称“春华资本”)创始人及董事长 。 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春华秋实”)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主体持有发行人股份 。
而就在不久前 , 一篇《胡祖六 ,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的文章被刷屏 。 2011年 , 春华资本购买了“秋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6年 , 可延长2年 , 规模不超过30亿元 。 经计算 , 春华资本持有蚂蚁集团约0.1% 。 蚂蚁集团在2018年6月完成第三轮融资后的估值水平为1500亿美元 , 以此计算0.1%股权的价值在10亿元以上 。 然而 , 在2018年底、2019年初 , 上述蚂蚁集团0.1%的股权以4.49亿元的价格被“甩卖” 。
此前据媒体报道 , 已有投资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 要求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法院正在审理中 。 对此春华资本回应称 , 从未从事、并坚决反对输送不当利益的关联交易 。
由于胡祖六自2020年8月起担任蚂蚁集团独立董事 , 因此上交所要求说明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 并说明胡祖六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
蚂蚁集团对此表示 , 春华秋实由明德春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 明德春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胡元满持股99.95%、王学清持股 0.05% 。 另外 , 截至该回复出具之日 , 胡祖六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 亦未通过其控制的任何实体持有发行人股份 , 其近亲属控制的实体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1% 。 因此 , 胡祖六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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