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专项债作资本金比重远低于红线,地方政府为何“有钱不用”?( 二 )


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告诉第一财经 , 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审批 , 需要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协调 , 手续比较繁杂 , 因此影响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 。
胡恒松表示 , 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目的是撬动市场化融资 , 但由于符合上述十大领域的专项债项目立项主体为政府职能部门 , 政府部门融资只能发行政府债券筹资 , 不能向银行等市场主体借钱 。 因此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无法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去撬动市场化融资 。 只有一些立项主体在地方城投公司等符合条件的项目 , 才可以用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 。
“专项债作资本金与专项债券配套融资存在一定冲突 。 与作资本金相比 , 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通过配套融资扩大融资规模 , 而非采用专项债券作资本金 。 ”杨晓怿说 。
胡恒松认为 , 即便是企业作为主体 , 且在上述十大领域内 , 其申请专项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市场化融资的方式仍不畅通 。 因为目前专项债监管比较严格 , 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 , 多数地方宁愿选择不动 , 也不愿意去尝试 。 另外市场化机构对于相关专项债作资本金项目收益性等也有诸多要求 , 这使得目前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还不够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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