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刚刚通报,停职!免职!


教师|刚刚通报,停职!免职!
近日 , 国办督查室在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暗访发现 , 该县自2015年起拖欠教师工资补贴 , 截至2020年8月20日 , 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 , 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194万元 。
事件发生后 , 贵州省委、省政府立即开展整改和查处工作 。
对大方县政府县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 对大方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作免职处理;
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大方县督促整改和开展查处工作 , 对大方县拖欠的教师绩效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欠缴教师的“五险一金” ,确保今年9月10日前发放补缴到位 ;
对大方县违规挪用的教育专项经费 , 确保年底前全部归还到位;
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吸纳资金、变相强制教师存款入股、截留学生生活补贴等问题 , 将深入调查 ,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月10日前将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落实到位 , 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
贵州省委、省政府认为 , 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 , 严重侵害了师生合法权益 , 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 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从严从速从实狠抓整改和查处工作 , 确保通报指出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 并严肃追责问责 。 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对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限期整改 , 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
此前报道
近日 , 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的问题线索 , 国办督查室派员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进行了明察暗访 , 发现 大方县自2015年起即拖欠教师工资补贴 , 截至2020年8月20日 , 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 , 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194万元 。同时发现 , 大方县假借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名义 , 发起成立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吸纳资金 ,变相强制教师存款入股 , 截留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拖欠教师绩效工资及各类津补贴18031万元 。
经查 , 大方县共计拖欠教师2019年绩效工资6336万元、第13个月工资2541万元 , 2015年至2019年乡镇工作补贴8100万元 , 2020年乡村生活补助1054万元 。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中“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 , 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 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要求 。
二、未按时缴纳教师五险一金 , 欠缴29930万元 。
经查 , 大方县未按要求及时缴纳教师五险一金 , 2019年1月以来 欠缴教师住房公积金13997万元、医疗保险13000万元 , 2020年5月以来欠缴教师养老保险2933万元, 并通过虚列支出将有关经费从大方县财政局拨入县教育科技局实拨资金银行账户 , 再通过一般缴款书回流国库基本账户的方式 挪用教师住房公积金15217万元、医保资金8080万元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等规定 。
三、擅自改变教育专项经费用途 , 违规挪用上级资金341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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