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父亲酒后抱摔幼童 为什么虐童行为还会屡屡出现?

:原题为_法治日报|父亲酒后抱摔幼童 为什么虐童行为还会屡屡出现?。
为儿童构筑坚强法律盾牌
陕西宝鸡两岁半幼童遭父亲抱摔经抢救无效死亡引热议
● 在过往很多虐童案例中 , 施暴的父母有的来自城市 , 有的来自乡村;有的受过良好教育 , 有的目不识丁;有的家长在事后“后悔打重了”孩子 , 有的家长说“偶尔打不算虐待”;有的家长将孩子视为赚钱工具 , 有的家长认为“只是轻微教训一下孩子”……
● 尽管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都对虐童行为进行了明文惩治 , 但对于“虐待行为”的法律性定义还不够明晰具体 , 需要构成情节恶劣才能达到入罪门槛 , 而轻微击打、侮辱、取乐儿童等未造成明显身体伤害的行为 , 难以进行犯罪行为划分 , 公安机关也无法立案 , 只能以教育和批评施暴者为主● 仅依靠家庭内部自觉、自律保护儿童权益远远不够 , 基于儿童的特别弱势地位 , 迫切需要公权力介入家庭私域 , 构建家庭保护和国家日常监管、专门救助相结合的儿童保护制度机制
□ 本报采访人员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李杼红
近日 , 一段陕西宝鸡两岁半幼童遭父亲抱摔的视频引怒网友 。 视频显示 , 家中客厅沙发前 , 短短7秒内 , 男子两次将幼童抱起重重地摔在沙发上 , 在第二次抱摔中 , 幼童先是被摔砸到沙发又滚落到地板 , 不停啼哭 。 据媒体报道 , 被摔幼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
几天后 , 某视频社交平台上年仅3岁、体重达70斤的“小网红”佩琪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有网友质疑佩琪父母让孩子当“吃播”赚钱 。
虐待儿童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 公众更关心的是 , 究竟怎么样才能为防治虐待儿童提供托底性制度保障?
父亲酒后抱摔幼童
母亲旁观拍摄视频
在陕西宝鸡两岁半幼童遭父亲抱摔案中 , 刘某酒后举起幼童“奋力”往沙发上摔 , 最后导致孩子抢救无效身亡 。 而网上流传 , 视频的拍摄者是幼童母亲 , 也就是说在视频里父亲重复摔孩子的动作 , 一直没有受到制止 , 母亲选择了冷眼旁观 。
有媒体调查称 , 幼童母亲可能患有精神类疾病 。 目前 , 其母亲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 医生表示身体上并无太大伤害 , 主要在精神和心理方面 。
根据最新消息 , 经有关部门证实和警方通报 , 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 , 仅仅是因为分手后孩子的问题发生争执 , 男方便迁怒于孩子 , 对孩子撒气施暴 , 酿成悲剧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办理中 。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邢红枚表示 , 刘某直接实施伤害行为 , 属于故意犯罪 , 将由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视频拍摄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对此 , 邢红枚表示 , 需要根据拍摄者的身份及当时的拍摄目的进行判断 , 警方对此应该予以进一步调查 。
“目前据媒体报道 , 拍摄者是孩子母亲 , 则该拍摄者具有法定的监护责任 , 对孩子承担救助义务 。 ”邢红枚分析 , 在确定拍摄者为孩子母亲的基础上 , 需要调查清楚其拍摄动机 , 主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 , 因受到刘某威胁而不敢进行救助 , 只能拍摄这一伤害行为的视频留作证据 , 则不构成犯罪行为 , 从法律上讲其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 尽管情理上很难接受;第二种 , 拍摄者作为母亲 , 与刘某合意共谋 , 故意进行抱摔孩子与视频拍摄 , 则有可能构成共犯被追责 。
类似的家暴虐童案件 , 近年不时曝光 。
2018年3月 , 广西一女孩的双脚被父亲捆绑在摩托车尾部 , 头部朝下倒挂拖行;同年7月 , 海南省万宁市一名女童疑遭父亲殴打致死……
而早在2016年发生的安徽砀山虐童案更是触目惊心 。
用电线抽、拿开水烫、在伤口上撒盐和辣椒……这不是电视上抗日剧的情节 , 而是现实中亲生母亲和男友对一名6岁女童的所作所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