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动向传媒|"高科技"钓鱼可能违法 这名男子已被判刑


【楚天动向传媒|"高科技"钓鱼可能违法 这名男子已被判刑】泸州市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以来 , 泸州各级各部门正积极贯彻落实长江禁渔令 。 然而 , 非法捕捞行为仍有发生 。
8月31日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四川省首例利用"可视锚鱼"设备 , 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 判决被告人许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判处拘役2个月 , 缓刑4个月 , 作案工具"可视锚鱼"设备予以没收 , 许某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5487.3元 , 用于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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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作案工具
2020年2月18日晚 , 许某在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污水处理厂长江水域 , 使用"可视锚鱼"设备捕鱼 , 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 现场查获"可视锚鱼"设备一套 , 捕获鲤鱼一条 , 经称重为4.355千克 。 经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 , 许某使用的"可视锚鱼"设备 , 作业原理与禁用的延绳滚钩耙刺相似 , 但捕鱼效率更高、危害更大 , 是禁止使用的渔具 。
许某表示自己是钓鱼爱好者 , 所持的"可视锚鱼"设备系网上购买 。 许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 在庭审前自愿预缴渔业资源修复费5487.3元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许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遂作出以上判决 。
据专家介绍 , 使用"可视锚鱼"设备捕鱼的危害较大 , 该设备所配的钓钩远大于使用钓饵的一般鱼钩 , 钓钩的钩尖高和钩口宽为一般鱼钩的10倍以上 。 大尺寸的钩刺会在鱼体上造成很大的创口 , 例如体重10千克以上的个体(往往是性成熟的亲本) , 被钓钩钩刺挂住体侧或腹部后 , 由于剧烈挣扎可能挣脱 , 但会将鱼体体壁撕开接近10厘米长的裂口、部分体壁撕裂下来 , 这些受伤严重的鱼类会很快死亡 。
因"可视锚鱼"设备对鱼类资源危害极大 , 2020年3月 , 《四川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川农函【2020】254号)》明确可视功能的锚鱼器设备、单线多钩类锚鱼竿等为禁用渔具 。 2020年6月9日 , 农业农村部长渔发【2020】12号文明确 , 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 。 (采访人员方霞)
(来源:川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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