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晚报|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正式推进( 二 )


《实施方案》提出 ,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要紧紧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 , 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宗旨 , 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 , 注重西部特点和高原属性 , 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方式 , 推动城镇提质增效 ,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 要突出绿色、宜居、韧性、人文、智能 , 建设生态人文、安全宜居、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的高原美丽城镇 , 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 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和美丽人居有机融合 , 为“美丽中国”增色添彩 。
同时 ,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以全省所有城市、建制镇为主要对象 , 以城镇建成区为重点 , 通过部省共建 , 2020年 , 初步建立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体制机制 , 分区、分级、分类开展试点工作 , 全面启动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 。 到2025年 ,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体制机制趋于成熟 , 示范经验基本形成 , 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 到2035年 , 在生态保护和城镇建设协同发展、城镇人文特色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城镇现代化治理、城镇智慧安全建设等方面积累典型经验 ,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 为国内乃至国际高原城镇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
此外 , 《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 ,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区域 , 将在西宁市、格尔木市、玉树市、同仁市、祁连县等5个具有典范示范效应的高原美丽城镇及环湖地区城镇带 , 分级分类开展生态人文、安全宜居、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等4个方面试点工作 。 并且通过部省共建 , 分区、分级、分类开展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 。 其中 , 2020年 , 各试点地区系统完成规划编制、方案制定 , 谋划重点试点工程等前期准备工作 。 到2022年 , 各试点地区建设完成一批试点工程 , 率先建立健全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体制机制 , 城镇建设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 城镇人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 城镇风貌特色进一步彰显 , 城镇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 城镇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 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经验 , 为下一步建设工作夯实了基础 。 (采访人员 张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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