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货车高速路自燃 驾驶员竟然用小瓶矿泉水灭火……


2020年9月3日0点13分许 ,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王翔、黄欢巡逻至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双福南段时 , 发现前方一辆大货车开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 , 后方没有摆放警示标志 。 执法人员赶忙上前查看 , 闻到一股刺鼻的烟味 , 浓烟正从货车底部冒出 , 驾驶员正手忙脚乱地用矿泉水灭火 。
重庆高速|货车高速路自燃    驾驶员竟然用小瓶矿泉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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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货车高速路自燃驾驶员竟然用小瓶矿泉水灭火……】    重庆高速|货车高速路自燃    驾驶员竟然用小瓶矿泉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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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 , 疏导现场车辆 , 并用巡逻车上配备的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 经过10分钟的快速处置 , 成功扑灭火焰 , 并迅速把货车拖离现场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 , 给予驾驶员龙某罚款200元 , 记3分的行政处罚 。 
经调查 , 驾驶员龙某驾驶渝B籍货车准备前往江津支坪 , 车上装载的是废纸 , 行驶在半路时一部分纸屑掉在了刹车气管上面 , 由于气管温度较高 , 便引燃了纸屑 , 龙某感觉情况不对劲儿 , 连忙停车处置 , 可是货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 , 幸亏执法人员及时赶到 , 不然连车带货都会付之一炬 。 执法人员提醒:为了您的人身安全 , 请在车上配备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 , 如果汽车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 , 请在车后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 , 并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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