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微博上关于刺死辱母者下面一大群叫嚷无罪的人

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大汉朝完了快1800年了,我们还是怀念那个口含天宪藐视律法的太守老爷。包拯包青天死了快1000年了,我们还是觉得立法的问题应该让青天大老爷从司法层面解决。大清朝完蛋105年了,我们还是不知道公安局和法院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不知道公安局不管审案子,不知道公安局的锅法院没道理背。
■网友的回复
在你所说的这些键盘侠里有不少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该反思的不是来自网络来自公众的质疑,因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声音,我国的法律确实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恶法不是法,想想前不久的老虎伤人事件,再加上刺死辱母者事件,不要觉得这样非公义的法律判决里你很远,就像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想想交警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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