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潍坊昌邑市人民医院受到行政处罚

半岛网9月2日讯 2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对昌邑市人民医院的行政处罚信息称,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29日,昌邑市人民医院使用未在《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中许可登记的放射诊疗设备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以上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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