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旅社拘禁21天,殴打恐吓逼下滇池洗澡…还让欠债者包吃住发工资…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旅社拘禁21天 , 殴打恐吓逼下滇池洗澡…还让欠债者包吃住发工资…
小李拖欠债务无法偿还 , 债主李某发现了小李的下落赶紧组织专业讨债人员 , 将小李从玉溪华宁强行带到昆明官渡区一家旅社里住下 , 并轮流看守 , 每天逼着小李打电话借钱 。 小李被非法拘禁长达21天 , 讨债人在旅社的开销和讨债人的工资 , 都是小李承担 。 近日 , 昆明市呈贡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 , 分别判处李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
小李|旅社拘禁21天,殴打恐吓逼下滇池洗澡…还让欠债者包吃住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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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人强行带走关在旅社里
2012年 , 小李连本带利拖欠李某97万元 , 后来陆续还了40多万元 , 小李就失联了 。
2016年3月30日 , 李某得到小李的消息 , 小李入住在玉溪华宁一家酒店 , 李某于是找来张某(另案处理)、颜某、万某等5人 , 于当天赶到华宁县这家酒店找到小李 。 当即 , 李某、张某、颜某、万某等人将小李从华宁把小李拖上车后 , 带到官渡区一个旅馆住下 。
住进旅社后 , 张某安排颜某、万某等人轮流看守 , 每天逼着小李想办法还钱 。
原来 , 李某找的颜某、万某这伙人 , 是专门讨债的人员 。 有时候惹怒了这伙讨债人 , 还会遭致暴力殴打 。 他们将小李关在旅馆里 , 不让进出 , 讨债人也是24小时负责看守 。 要回钱后 , 李某要拿出30%的钱支付给颜某、万某等人 。
小李回忆 , 其中一个外号叫“大眼”的人 , 每天都在旅馆里跟着他 , 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 “大眼”每次让他打电话 , 只能打借钱的电话 , 而且旁边还有人监督着 , 不让他在电话里乱讲 , 而且其他电话一律不准打 。
期间 , 小李有一次惹怒了“大眼” , 这伙人便将小李带到滇池边进行殴打 , 让小李把衣服脱了 , 到水里面清醒清醒 , 逼其还钱 。 小李在被非法拘禁的20多天里 , 颜某、万某等人的每天伙食费、住宿费和工资 , 都是小李负责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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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看守人熟睡打电话求救
2016年4月17日晚上7点左右 , “大眼”开车将小李拉到滇池边一个小区房间里 , 将其反锁在里面 , 要小李付钱 。 当晚10点左右 , 小李趁“大眼”等人熟睡时 , 打电话给媳妇 。
小李的媳妇接到电话后 , 带上朋友赶到昆明 , 并于4月19日将小李解救 , 随即向警方报案 。
据了解 , 小李被非法拘禁21天时间里 , 先后向李某这伙人支付了2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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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30日 , 李某为向被害人小李讨要欠款 , 与张某一起到玉溪华宁某酒店门口找到小李 , 随后 , 将小李带至官渡区某旅社等地 , 由万某等等人轮流看守 。 期间 , 小李被殴打、恐吓 。 2016年4月19日 , 小李被解救后报警 。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颜某、万某等5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 其行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 小李被非法拘禁20余天;被告人有殴打恐吓情节;为索取高利贷而实施非法拘禁;本案不区分主、从犯;5名被告人虽有主动投案情节 , 但未如实供述 , 不构成自首 。 其中李某有犯罪前科 , 另一名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 ,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 发现还有盗窃罪没有判决 , 应当数罪并罚 。
呈贡区法院审理认为 , 李某、颜某、万某等5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 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 应负刑事责任 。 根据在案证据 , 能够证明5名被告人为索要债务 , 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被害人的行为 , 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应依法惩处 。 各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 , 均积极参与 , 作用相当 , 不宜区分主、从犯 , 法院将根据各被告人实施的具体行为酌情判处 。 本案具有殴打、恐吓情节 , 因属于共同犯罪 , 应对各被告人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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