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郭喜林:七旬老汉被证明和母亲是“夫妻”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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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郭喜林:七旬老汉被证明和母亲是“夫妻”必须严惩】
作者:郭喜林
近日 , 山西太原 。 七旬老汉被证明和母亲是“夫妻”且已过世 , 称弟弟造假材料拿走240万拆迁款 。 晋源街道办书记称 , 其弟接受入户调查时能拿出相关原件 , 正协调村委起诉(封面新闻网2020年8月31日) 。
没想到 , 世上竟然能用这样的“奇葩”证明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 。 但是 , 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 , 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 , 绝不能让某些基层党政干部的权力腐败行为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 绝不能让弄虚作假的诈骗行为非法牟利 , 必须让每一位拆迁补偿款的受益者依法受到保护 。 采取非法手段侵吞他人应当依法获得的拆迁补偿款 , 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绝不仅仅是依法责令其退回非法所得的问题 。
非法炮制有违伦理和社会公德的儿子与母亲是“夫妻”关系证明 , 不仅是对他们母子人格尊严的侵犯 , 而且属于非法诈骗他人拆迁补偿款的严重违法行为 。 究竟是哪些乡村干部参与了这一违法行为 , 太原市纪检委和公安机关必须深入调查取证 , 并将所有参与炮制虚假证明的人员绳之以法 , 绝不心慈手软 。
如果有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炮制虚假证明 , 并形成了违法犯罪利益链条 , 那就必须严惩不贷 , 绝不姑息养奸 。 而且 , 这起案件需要纪检委和公安、检察与人民法院齐心协力 , 才能顺藤摸瓜弄清事实真相 , 才能让党纪国法惩恶扬善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公民的房屋拆迁经济补偿 , 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拆迁补偿条例》 , 绝不允许任何单位、组织与个人通过不正当的非法手段牟取非法所得 。 而且 , 在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而且 , 必须与违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 对于某些人公然践踏党纪国法权威的违纪违法行为 , 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 , 必须坚决实施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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