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委会:车辆自燃事故高发季节 消费者应对车辆做好检查保养

  近日,福州市消委会接到山东省滨州市消费者米先生投诉,称于2020年5月26日凌晨驾驶**汽车,正常行驶中突然熄火,紧急靠边停车后发现发动机前机盖部位出现大量明火,车辆自燃 。 消费者主张车辆是由于质量事故导致自燃,但汽车生产单位不认同 。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了解,本次汽车自燃事件,消费者认为该起自燃事故是由于车辆质量问题引起,要求赔付新车 。 但汽车生产单位以现场勘查认为车辆底盘(变速箱)曾受撞击,引攀脚损伤断裂导致发动机和变速箱总成发生移位,同时油管被拉扯最终导致泄露,仅愿意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时给与适当优惠,消费者暂时无法提供该车辆定期维修保养记录及有利的相关证据,双方分歧较大,暂未达成一致 。

  鉴于车辆质量事故,需要相应查勘,科学客观分析原因,厘清相关责任,福州市消委会特提示如下:

  ·夏季是车辆自燃事故高发季节,消费者应对车辆做好检查保养,检查保养应选择正规车辆维修单位,并留存检查保养记录,该起事故中消费者缺乏维保记录,缺乏车辆状况描述及可能存在隐患的相关证据 。

  ·发生事故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对事故中的碰撞点、断痕、起火痕迹等拍照取证,如有必要及时与汽车公司确定有资质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勘验,为日后争议提供有力的依据 。

  ·与汽车公司协商不顺利,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求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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