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仙饭店|山西临汾饭店坍塌事故36小时全记录( 四 )
据****报道 , 8月30日 , 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襄汾县“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 , 对事故展开调查 。
附近村民告诉***采访人员 , 聚仙酒店老板名为祁建华 , 约55岁 , 一家人开酒店十多年 , 从一个小饭店开始 , 逐渐建起酒楼 。
天眼查信息显示 , 襄汾县陶寺乡陈庄聚仙酒家注册于2003年 , 法定代表人为祁建华 。 2015年 , 该饭店因未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资料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据饭店对面一名与祁建华熟识的村民介绍 , 出事后警方进驻聚仙饭店 , 祁建华本人也被控制 , “他们家现在也不能住人 , 投靠亲友了 , 他老婆昨天一天没进食 。 ”
本文插图
8月30日 , 事发饭店已被封闭 。 ***采访人员 向凯 摄
8月30日 , 襄汾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 , 关于涉事饭店是否属于违建的情况 , 目前正在调查中 。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王勍文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调查认定该建筑为违章搭建 , 则饭店所有者、管理者、租户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 并按照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追责 。 此外 , 饭店所有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给与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和相关赔偿 。
另外有观点认为可能是雨水长期浸泡造成的建筑意外垮塌 , 王勍文表示 , 如果最终调查报告认定是意外事件 , 那么就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 但饭店所有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 。
此外 , 王勍文也提到 , 建筑倒塌的具体原因仍需专业工程人员调查认定 。 即便坍塌建筑不是违建 , 但如存在设计、施工或材料方面的问题 , 相关负责人可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来追责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 对直接责任人员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可以参考今年3月的泉州酒店垮塌事故” 。
8月30日 , 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新闻通气会上 , 有关负责人表示 , 从8月29日起 , 山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 。 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 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 。 对非法违法建筑物一律予以关停 , 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的 , 责成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措施予以加固或改进 , 不能保证安全的不能进行营业 。
***采访人员 刘瑞明 向凯 韩沁珂 吴荣奎 张建斌 张熙廷 张盼港 实习生 高欣然 郑雪婧
编辑 王婧祎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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