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这两天教育部公示的“2017年度申报更名高校名单”

高校更名应当遵循谨慎原则,非必要不更名,教育部应该列出一个有限的、没有兜底条件的“必要条件列表”,不能笼统地以学校发展等理由更名,需要知道的是,一些世界名校至今还保留着“不适合其世界名校身份”的名字,例如:Dartmouth College(并参看“达特茅斯学院董事会诉伍德沃德案”);
高校更名应当遵循回避原则,不用和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学校相同或者相近的名字,要不那天那个学校突然成为“西南联合大学”(回避相同)、“西南联合学院”(回避西南联合大学相近)、“清华工业大学”(回避清华大学相近)、“清华医科大学”(回避清华大学相近)、“四川医学院”(回避相同)、“四川医科大学”(回避相近)、“西南医学院”(回避相近)、“西南医科大学”(回避相同);
高校更名应当遵循品牌保护原则,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名称本身带有品牌价值的的大学,例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燕京大学、圣约翰大学、北洋大学、中山大学等,应当参考“驰名商标”保护的类似原则予以保护,例如“清华工业大学”(回避清华品牌)、“清华医科大学”(回避清华品牌);
【怎样看待这两天教育部公示的“2017年度申报更名高校名单”】 高校更名应当遵循适配原则,(⊙o⊙)…,和每个人的名字一样,名字起得太大了镇不住的,一个影响力仅限于一个小局部区域的学校非要更名成为“华夏大学”“宇宙大学”的,应该回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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